科学发展观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也是做好新时期人大各项工作的根本指导方针。在加快推进灾后恢复重建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下,地方人大常委会必须自觉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紧紧围绕加快推进灾后重建和加快经济社会发展这个中心和大局,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突出重点、加强监督,关注民生、维护民利,发扬民主、加强法制建设,发挥代表作用、凝聚民心力量等方面做好做足文章,使我们的思想观念、工作取向、履职实践更加适应新形势需要,更好地服从服务于灾后恢复重建,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一、服从服务于灾后重建,就是要不断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始终保持人大工作与时俱进
解放思想是党的思想路线的本质要求,也是人大工作不断创新发展的强大动力。人大工作服从服务于灾后重建就是要全面准确地领会和把握科学发展观的思想内涵和精神实质,自觉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不断解放思想,更新观念,着眼全局,顺势而为。一是要科学认识和把握当前新形势,增强服务灾后恢复重建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观和使命感。既要看到地震给我们造成的惨重损失,也要看到灾后恢复重建给我们带来的重大历史机遇,既要直面国际金融危机给我们经济发展造成的严重冲击,也要看到扩大内需给我们发展带来的良好契机,既要看到灾后恢复重建“三年任务两年基本完成”是党交给我们的光荣而艰巨的任务,更要看到“提前、加快”是灾区广大人民群众的深切期盼。只有认清当前形势,才能切实增强服从服务于灾后重建的大局观、责任感和使命感。二要深刻领会和准确把握科学发展观的精神实质,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服务于灾后重建。要深刻认识科学发展观第一要义是发展,加快灾后恢复重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是我们当前面临的首要政治任务,人大工作必须服从服务于这个中心和大局,切实找准依法履职的结合点、着力点和切入点。要深刻认识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坚持以人为本,在服务灾后重建工作中,更加自觉地坚持把改善民生、保障民生作为依法履职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行使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全力支持和促进优先解决城乡居民住房、基础设施功能恢复和社会公益设施建设,让受灾群众安居、安定、安全、安稳和安心,尽快过上更加幸福美好的生活。要深刻认识科学发展的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更加自觉地把灾后恢复重建与经济社会发展有机统一起来,在加快推进灾后恢复重建中推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三是要不断更新观念,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加快推进灾后恢复重建上来。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作为人大工作的根本原则,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依法治国和人民当家作主的有机统一,牢固树立“抓重建就是抓发展,就是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和“全市工作一盘棋,人大与政府同炒一盘菜、同唱一台戏”的工作理念,顺应新形势,勇担新任务,及时调整工作重点,细化工作任务,自觉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履职,确保人大工作与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合拍同步,共同推进灾后重建和加快发展。四是要创新人大工作思路,更好地围绕灾后重建发挥人大职能作用。要完成灾后重建和经济社会发展的艰巨任务,适应新形势的要求,人大工作必须不断创新思维、拓展思路、激发活力,坚持与时俱进,才能确保党委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依法维护好、实现好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二、服从服务于灾后重建,就是要突出履职重点,增强人大监督工作实效
灾后恢复重建,百端待举,任重而道远。重建的质量、效益和进度直接关系到灾区社会的和谐稳定和灾区人民的切身利益,关系到灾区的未来和发展,关系到三年任务两年能否基本完成。在这个过程中,地方人大常委会必须发挥好地方国家权力机关重要的职能作用,认真学习研究和贯彻实施监督法,抓住关键,突出重点,找准突破口和切入点,综合运用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代表视察和调研等各种监督手段,寓支持于监督之中,加强跟踪问效,依法开展好监督工作,强力推进。当前,灾后恢复重建已进入关键时期、攻坚阶段,人大监督工作要重点在以下几个方面及时跟进:一是要对灾后恢复重建中的重点工作加大监督力度。灾后恢复重建,规划编制必须先行,这是功在千秋的大事。要突出对重建规划编制情况进行监督,防止低水平重复建设。要对灾后恢复重建资金物资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把有限的财力和物力用在刀刃上。要对工程质量和进度进行有效监督,坚持进度服从质量,防止“豆腐渣”工程,确保高效重建、阳光重建、廉洁重建。二是抓住灾后重建最紧要、最迫切的事情开展监督检查。要坚持民生为重、民生为先,优先促进民生工程的恢复和重建,力戒形式主义、形象工程,使恢复重建过程成为经济社会加快发展、人民群众得实惠的过程。特别是要对城乡居民住房建设、中小学校恢复重建、灾后卫生防疫、道路保通保畅保安全、城乡环境整治等民生工程进行跟踪监督,确保灾区群众居家有住房、治病有医院、上学有校园和吃水安全、出行方便。三是支持灾区产业发展,增强灾区发展后劲和潜力。灾后重建不只是简单的原状恢复,而是要着眼于灾区长远发展,切实增强灾区的造血功能,实现灾区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要实现这一目标,就必须坚持以产业为支撑,没有产业的大发展就没有灾区经济的大腾飞。抓住灾后重建机遇,全力支持当地做大做强产业乃当务之急。
三、服从服务于灾后重建,就是要推进民主法制建设,为灾后重建提供法制保障
民主法制建设是加快推进灾后恢复重建,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保障。在加快恢复重建中,要高度重视依法重建、民主重建、和谐重建,充分体现“重建为了人民、重建依靠人民、重建成果由人民共享”。一是要着眼于切实提高法制意识和法律素质。充分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自身优势,督促政府深入开展“十一五”普法教育,特别是要把《防震减灾法》、《水污染防治法》、《传染病防治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统计法》、《规划法》和国务院《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条例》等作为普法重点,不断强化灾区人民群众的法制观念。同时,人大自身也要带头学法,继续坚持人大常委会会议学法制度,邀请法律专家作与灾后恢复重建有关的法律知识讲座,切实提高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一府两院”领导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二是要着眼于推进依法重建。要结合恢复重建工作实际,加强对灾后恢复重建过程中相关执法情况的监督检查,扎实做好规范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切实保障《防震减灾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统计法》、《规划法》和国务院《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条例》等法律法规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保证党和国家关于灾后恢复重建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让整个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在法制轨道上运行。三是要着眼于保障民主重建。灾后重建必须集中人民智慧、体现人民意愿。人大常委会作为民意代表机关,要在灾后恢复重建的实践中,依法保障灾区不断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组织引导人民群众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切实保障灾区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使灾后重建工作更加顺民心、合民意,得到人民群众衷心拥护和广泛参与。
四、服从服务于灾后重建,就是要切实关注民生、保障民生,促进灾区和谐稳定
越是困难时期,越是要高度关注民生,推进民生改善。人大作为国家权力机关、民意代表机关,面对灾后重建,要把人民的呼声作为履职的第一信号,把人民的意愿作为履职的动力,充分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权力,切实保障民生、改善民生,推进热难点问题有效解决,努力促进灾区社会和谐稳定。一是要坚持发展富民。督促支持政府推进全民创业,不断扩大就业,增加城乡居民收入,切实减轻地震和金融危机给灾区群众生产生活造成的损失,携手共克时艰。特别要解决好重点项目建设拆迁群众的补偿和安置工作,保障他们的生产生活水平。二是要坚持解难安民。支持和督促政府把灾后重建与实施好扶贫解困、就业促进、教育助学、社会保障、医疗卫生、安全饮水、道路畅通、环境治理等“八项民生工程”结合起来,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急最难最迫切的困难和问题。三是力促社会和谐。要高度关注社会稳定工作,继续加强人大信访工作,畅通信访信息诉求渠道,真诚倾听群众呼声,督促“一府两院”重视和化解各类社会矛盾,切实帮助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尽力实现群众的合理要求和愿望,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五、服从服务于灾后重建,就是要充分发挥代表作用,为加快恢复重建凝心聚力
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代表人民行使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他们分布在各个行业、各个方面,与人民群众联系最密切,对基层情况最了解,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和崇高的法律地位,是灾后恢复重建的生力军和主力军。在加快推进灾后恢复重建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下,要继续深入地贯彻落实好中发[2005]9 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和改进人大代表工作,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在推进灾后重建中的独特优势和重要作用。特别是要发挥他们在学习宣传党和国家灾后重建相关法律政策,确保其全面正确贯彻执行中的监督促进作用,发挥他们在带头和带领群众开展灾后重建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他们在反映社情民意、集中群众智慧,积极围绕灾后恢复重建建言献策中的智力支持作用,发挥他们在协助当地党委政府做好群众工作,维护一方稳定中的骨干作用。一要真情关心代表。切实加强与代表联系,走访慰问灾区代表,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鼓励他们树立信心,战胜困难。二要广泛动员代表。以发出手机短信和倡议书等多种形式,鼓励辖区各级人大代表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带头参加灾后恢复重建,带领群众恢复生产、重建家园,协助党委政府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稳定民心,化解各种不稳定因素。三要大力宣传代表。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广泛深入地宣传人大代表的先进事迹,树立先进代表典型,展示代表风采,为组织和引导广大代表围绕灾后重建和经济社会发展履职发挥良好的示范作用。四要为代表依法履职搭建平台。邀请代表列席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和市人大常委会的各项重大活动,及时向代表通报政情,印送文件资料,加强代表培训,提高代表履职能力。组织代表参与“市民接待日”活动,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征求代表意见和建议,聘请代表担任行风监督员、效能监督员,召开座谈会听取代表意见,引导代表为加快推进灾后重建和经济社会发展建言献策,跟踪督办代表建议,促进代表作用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