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建华
调查研究是人大有效行使职权的先决条件,更是人大的一项基本工作方法。搞好调查研究,能为人大依法对“一府两院”实施有效监督提供保证,也有助于加强人大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提高自身的工作水平。但在实践中,一些人大在调研工作中还存在一定的问题,主要有:
一是课题选择不清,缺乏针对性。例行公事的题目司空见惯,真正有分量、有价值的题目少;二是作风过于飘浮,缺乏深入性。满足于听个汇报、看个现场、开个座谈会,讲究场面热烈;三是信息不够透明,缺乏准确性。主要调查对象为维护局部利益,汇报时遮遮掩掩、弄虚作假,欺上瞒下;四是结论有失客观,缺乏科学性。调查不研究,或满足于感性认识,对调查结论仅凭主观臆断;或奉行“拿来主义”,将调查对象的汇报材料改头换面,人云亦云。
上述问题影响了人大调研的质量,削弱了监督的力度和效果。为此,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四个方面加强和改进人大调研工作。
首先,应把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调查研究的出发点。要从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紧紧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扎扎实实地开展调研工作。
其次,应把掌握确凿的第一手材料作为调查研究的立足点。要综合运用各种调查方法努力掌握第一手材料。不仅要听会上的,也要听会下的;不仅要听干部的,也要听群众的;不仅要看面上的,也要关注点上的;不仅要看“门面”和“窗口”,也要看“后院”和“角落”;不仅要了解正面的意见,也要倾听反面的看法。
再次,应把挖掘问题的本质作为调查研究的着重点。调研没有深度就难有力度,要注重用科学的方法挖掘问题的本质。材料取舍,不能主观臆断,而要严谨求实;问题判断,不能泛泛而论,而要切中要害。要以求真务实的态度,潜心研究,经过去伪存真、去粗取精、由此及彼、由表及里地综合分析,将感性认识上升为理性结论,从而抓住问题的本质。
第四,应把调研成果的转化作为调查研究的落脚点。人大调研是应用性调研,把调研成果转化为常委会科学决策的依据,再通过常委会行使职权,推动“一府两院”改进工作,服务人民,是人大调研工作的目的和归宿。调查报告写完了不等于调研活动结束了,要通过调研成果的转化和应用,发现新情况,采取新措施,解决新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作者单位:江西省进贤县人大常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