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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强大生命力的政党制度——六个“为什么”摘要之四

时间:2009-08-25 来源:四川日报
  

  大讲堂
  中国有句古语“橘生淮南则为橘,生于淮北则为枳”,这非常形象地说明,做任何事都要从实际出发,不能盲目照抄照搬别人的做法。近年来,一些人无视中国的历史和国情,否定中国特色的政党制度,认为只有西方多党制才是民主的,提出中国应该实行西方的政党制度。这种观点在理论上是错误的,在实践上是有害的。
  在历史上,中国并不是没有搞过多党政治。辛亥革命后,中国曾一度效仿西方,实行议会制和多党政治,几年间就出现了300多个政党政团。但由于缺乏必要的经济、文化条件和政治环境,加之帝国主义和封建势力的阻挠,多党制并没有在中国的历史舞台上站稳脚跟。中国共产党成立后,国共两党曾进行过两次合作,但是蒋介石顽固推行“一个主义、一个政党、一个领袖”的独裁统治,撕毁“双十协定”,挑起全面内战,使中国最终没有走上议会民主制和多党政治的道路。1948年,在解放战争将要取得决定性胜利之际,中国共产党发布“五一口号”,提出成立民主联合政府的政治主张,得到包括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中国民主同盟在内的11个民主党派和无党派爱国民主人士积极响应。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就是在这个基础上形成和发展起来的。事实表明,中国的政党制度安排,是近代以来中国历史发展的结果,是各民主党派及全国人民共同作出的正确的历史选择,是符合中国国情的新型政党制度。
  为什么说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一种新型政党制度?这是因为,它既不同于许多资本主义国家的多党制或两党制,也不同于一些国家的一党制,而是根据中国实际作出的创造,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这个特色,首先就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这个特色,还在于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并不是搞一党制。中国共产党同其他党派的关系是:共产党领导、多党派合作,共产党执政、多党派参政,各民主党派不是在野党和反对党,而是同共产党亲密合作的友党和参政党;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在国家重大问题上进行民主协商、科学决策,集中力量办大事;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互相监督,促进共产党领导的改善和参政党作用的加强。这种新型政党关系,是我国政党制度区别于其他政 党制度的鲜明特点。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把马克思主义政党理论和统一战线学说同我国实际相结合的产物,既是我国的政党制度,也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这一制度有利于发扬社会主义民主,有利于执政党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有利于巩固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有利于促进执政党的建设。历史和现实证明,世界上没有放之四海而皆适用的政治发展道路。一个国家建立什么样的政党制度,实行什么样的政治模式,绝不是人们主观设定的,而是历史发展的结果,是特定的政治力量对比、经济发展状况、社会历史文化传统等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经过新中国成立以来60年的发展,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的发展完善,已经成为比较成熟的政治制度。但也必须看到,同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的要求相比,仍然存在不相适应、需要完善的方面。比如,如何建立健全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机制?如何进一步发挥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在民主监督方面的作用?怎样充分发挥人民政协在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中的重要作用?如何进一步拓展政治协商的范围和领域?如何进一步创新政协工作的方式方法?等等,这都需要我们在实践中不断探索,不断加以改进。
  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必须始终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使党的领导在团结合作和民主协商中得到加强,确保多党合作的正确政治方向。必须始终坚持“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充分调动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更好地发挥各参政党作用。充分发挥各民主党派的自身优势和重要作用,广泛联系各界群众,及时反映社情民意,拓宽民主监督渠道,完善民主监督机制。充分发挥人民政协在多党合作、政治协商中的重要作用,围绕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不断探索多党合作的新方式新机制。要支持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政治把握能力,更好地履行参政党职能,推进我国多党合作事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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