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主页 > 观点理论 >

着力关键环节 提高审议质量

时间:2009-09-11 来源:中国人大新闻 作者:王鸿任
  

  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的工作报告,是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最基本、最重要的形式。提高审议质量,追求审议实效,是常委会履职的永恒课题。尽管其渠道和措施是多方面的,但抓住关键环节,科学实施审议,则是扭转被动审议、流于形式的关键所在。

  先征询后定题

  审议议题的选定是否准确,直接关系到审议监督的效果。因此,选准议题是提高审议质量的前提。而选准议题是需要多方进行询问、广泛征求意见的。有两个毛病亟待根除:一是“轮流审议”,将政府组成部门分成5组,在常委会一届5年的任期内,每年审议一组单位的工作报告,美其名曰“不留死角”,其实质却缺失了针对性;二是“先报后议”,先由被审议单位自报审议议题,后由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议定,美其名曰“应邀审议”,其实法定的审议职权,不像请客吃饭,无需这类客气。需要的是围绕党委的中心工作、围绕重要法律法规的实施、围绕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来选定议题,而要选准选好,就需要事先征求县委、纪委、组织、信访等方方面面的意见,在弄准需要加大监督力度问题的基础上,再议定审议议题,使审议有的放矢。

  先调研后审议

  审议发言必须以事实依据为基础,而事实依据又必须以深入细致地调查研究为前提。有两种不良作风应纠正:一是审议之前不调研,审议时仅仅根据被审议单位提供的材料,泛泛“解读”,谈不出真知灼见;二是有些常委会组成 人员每次审议都是无准备上场,待有人发言后,随声附和,不负责任地履职。纠正的办法,主要是在审议之前要及早地召开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出切实可行的调研方案,将调研任务分解给常委会组成 人员,并要求主任、副主任带头完成调研任务,抓住主要矛盾,找准问题症结,充分做好审议发言的准备,不打无准备之仗。

  先审透后成文

  高质量的“审议意见”,取决于对议题深刻透彻地分析,即审之有据,议之有理,抓住议题要害,揭示问题实质,提出并形成恰如其分的书面审议意见。有两种做法要扭转:一是顾及审议时间有限,怕先听审议后写文稿来不及,会前就“想当然”地写好了“审议意见书”初稿,不管是否确切,是否与审议情况相符,会尾一通了事;二是审议意见书的内容笼统空泛,被审议单位对“要进一步”如何如何的所谓整改意见,感到无所适从。要审深审透,就必须在认真调研的基础上,提前确定好中心发言人,通过有理有据有深度地发言,既阐明个人的观点,又摆出可能会有争议的问题,启发引导常委会组成 人员各抒己见,畅所欲言,集思广益,统一意见,然后形成有份量的书面审议意见。

  先跟踪后结论

  审议只是手段,改进才是目的。审议意见书的发出,只标志着审议工作完成了前期阶段,即基础性、前提性阶段,而更重要、出结果的则是在这之后的整改阶段。追求整改实效,必须跟踪监督。有两种现象须防止:一是将审议意见书一交了事,再也无人问津;二是整改情况报告到人大常委会之后,工作人员看看,给有关领导说说,就此告结了,缺失了向下一次常委会反馈的正式程序。追求审议实效,重在监督整改,审议意见交办后,要明确分工,责任到人,跟踪到底,促进整改到位。不仅整改结果要反馈,而且要列为下一次常委会的正式议程,对整改好的要给予肯定,对尚有不足或差距甚大的,要提出重新整改的意见,直至整改出人大常委会认可的效果来。

  (作者单位:安徽省砀山县人大常委会)

------分隔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