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好代表建议,是保障广大人民群众掌握和行使民主权力,尊重民意,取信于民,坚持民主决策、科学决策的重要途径。近年来,阿坝州十届人大代表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结合州情和各县工作实际,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共232件,这些建议、批评和意见涉及我州的经济建设、民族团结、社会稳定以及州人民政府各方面的工作。为此,州人大常委会十分重视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工作,并进行了一些有益的探索和实践。
实践体会
(一)加强指导,着力提高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质量。
几年来,州人大常委会一是定期向代表寄发学习资料、举办培训会、以代表小组为单位组织学习等方式,努力提高代表的综合素质,增强代表意识,不断提高代表履行职务的能力。按照工作计划,组织州人大代表和部分省人大代表深入实地视察、调查、专题调研,开展接访群众等活动;组织人大代表旁听州中级人民法院的庭审会,并进行庭审评议,不断拓宽代表知情知政的渠道,努力使代表提出的建议更具有准确性和可行性。
二是在每年人大会议召开前,常委会办公室发出书面通知,组织人大代表集中视察,要求代表围绕大会议题,倾听群众的呼声,对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调查、视察活动,搜集素材,做好撰写议案、建议的准备工作。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印发《关于代表提出议案及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注意事项》,对代表提出的议案和建议的范围、内容、格式等作出说明。
三是在人大会议期间,常委会组织力量在做好议案、建议的登记、分类、整理和确定承办单位等工作的同时,对征集的议案、建议认真把关,从而保证了代表议案、建议的规范性和可操作性,为办理工作扫清前期障碍。
(二)规范办理程序,完善办理制度。
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法律规定严、工作要求高的经常性工作,要提高办理质量,就要克服办理过程中的随意性。
州人大常委会在征求人大代表意见、总结历年办理经验的基础上,着手规范办理程序,逐步健全和完善代表建议办理制度,促进办理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一是严格规范办理程序。完善办理工作流程即接办、登记、分解、回执、督办、把关、答复等,环环紧扣,使之形成一个有机的整体和科学的循环,促使办理程序规范化、制度化;二是严格规范答复格式。答复时遵循“三把关”(即:办理答复材料须经承办单位经办人员、单位分管领导和单位主要领导审核把关、签名),方可按规范行文;三是严格规定办复期限。要求承办单位在法定6个月期限内办理完毕并答复代表,对不满意件坚决执行重新办理制度,办理期限为一个月;四是强化工作责任制。要求承办单位领导亲自把关抓落实,特别是一些办理任务较重的单位,确定“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指定专人跟踪办”的办理机制,形成各有关方面齐抓共管的格局。
(三)加大督办力度,提高见面率、解决率和满意率。
提高办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其根本在于能否及时采纳代表的建议,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州人大常委会严把督查关,从抓好“三率”(见面率、解决率、满意率)入手,采取电话催办、组织检查等措施,了解办理进度,狠抓办理质量,提高办理实效。要求州人民政府各承办单位在办理工作中,强化“精品意识”,把代表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办理工作质量的准绳,注重提高解决率和满意率,力求坚持“三个原则”:即凡是有条件办到的,抓紧组织实施;对因条件限制,近期不能办理的,先予以采纳,争取纳入今后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对因涉及人事、机构、财政体制等问题或超越本级政府职权范围,确实难以实施的建议,要实事求是地正确运用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予以耐心解释,明确答复。
同时,州人大常委会加强了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跟踪监督。通过视察、调查、执法检查和专题调研,听取州人民政府一年一度代表建议办理情况报告等形式,加大督办力度,确保代表建议落到实处。
几点思考
针对办理工作“前松后紧”的现象,有的承办单位片面追求答复率,出现重答复、轻落实的现象依然存在。我们认为,要注重督促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强化认识,增强办理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州人大常委会要督促各承办单位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进一步加强s对办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提高政治责任意识,把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落实到具体的各项工作中,努力使办理工作做到:与经济社会发展结合起来,与为民办实事结合起来,与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结合起来。要始终把代表满意不满意、落实到位不到位作为衡量办理工作的唯一标准。一是要明确责任抓落实。要从布置任务、落实措施,督促检查和审核答复实行层层把关,努力做到领导责任落实,承办任务落实,办理期限落实,办理要求落实,办理质量落实。二是要突出重点求落实。要在保证答复代表意见全面落实的基础上,选择一两件代表反映强烈、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老大难”问题,作为每年办理工作的重点,认真加以落实,提高代表的满意率。同时要注重抓好四个环节,即抓好调查研究、提出对策措施、强化督促落实、保证答复满意率,做到办理一件,落实一件,代表满意一件。
(二)强化培训,提高代表提出建议的质量。
州人大常委会要把培训代表,提高代表素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要让代表全面系统地学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如何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计划和预算报告及对计划和预算的审查批准、加强人大常委会制度建设、提高议案建议质量、增强代表活动实效等与代表履行职责密切相关的内容。通过多种形式,强化代表意识。如召开情况通报会、开展代表小组活动、组织代表视察、调研、执法检查、加强与选民联系等方式,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增强建议意见的可行性。通过培训,深化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认识,增强人大代表履职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联系选民,联系群众,了解群众所思所盼,使所提建议更加符合实际,充分反映群众心声。人大代表既是荣誉,更是责任,只有更好地履行代表职责,才能不辜负党和人民的重托。
(三)强化机制,提高办理的质量和水平。
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法律规定严的具体工作。州人大常委会要督促各承办单位完善工作机制,把握法定时间,不断规范办理程序。在确保办理质量的前提下,把解决问题作为建议办理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力争达到“三个百分之百”,办结率、见面率、满意率要达到百分之百,实现“三个满意”,使领导满意、代表和群众满意、承办单位满意。一是完善工作制度,规范办理程序。要在依法办理的前提下,认真研究,积极探索,进一步完善代表建议的提出、交办、承办、督办、验收等工作制度,使建议办理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二是改进工作方法,争取代表支持。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等方式,主动邀请代表参与办理,坚持代表建议办理面对面答复,当面听取代表意见,增强办理工作的透明度。三是要科学制订办理方案,在答复前,听取代表的意见,了解提建议的意图,吸纳代表的真知灼见;在答复后,及时征询代表对办理工作的意见,根据代表反馈的意见,做好再办理、再答复工作。
(四)强化督办,促进代表建议落到实处。
州人大常委会要采取多种方式进行督办。要改变过去督办方式主要靠听汇报的单一形式,把建议督办与人大工作的各个方面紧密结合起来。把督办与视察、检查、调研结合起来,组织代表到承办单位视察、检查、调研,听取办理情况汇报。把督办与考评结合起来,召开代表建议面对面交流会,要求代表对承办单位办理建议情况进行评价,强化奖励约束机制。把督办与加强“一府两院”的工作联系结合起来,通过会议、视察、调研、执法检查等形式,加强联系,了解掌握办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帮助协调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