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发展是我党新时期的重要思想理论,是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地方人大工作如何落实科学发展观,做好新时期下的服务科学发展工作,笔者认为要做到找准人大工作的着力点,有效地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充分发挥人大工作对科学发展的促进作用。
科学决策,有效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法律规定,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有权“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教育、文化、卫生、民政、民族工作的重大事项”。决定重大事项,事关地方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建设,它是人大在工作中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个重要着力点。各级人大要按照“科学执政、民主执政”的要求,认真总结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经验。
一是要推进全面发展。地方人大在审议决定重大事项时,必须统筹平衡,促使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相适应。
二是要推进协调发展。随着经济结构调整,各种矛盾会日益彰显,处理不当,就会影响发展,这就要求地方人大在决定重大事项,必须关注发展的整体协调和各要素的有效组合,使“五个统筹”落实到方方面面,实现协调发展。
三是要推进可持续发展。地方人大在决定重大事项时,必须重视人口、资源、环境问题,正确处理局部与全局,眼前与长远的关系,走可持续发展道路。科学决策的同时,更要注重民主决策。实行民主决策,是贯彻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也是政治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地方人大工作应着力推进民主决策的规范化,该决定的重大事项必须到位,该经过的程序不能省略,要从制度上保障决策的科学性。
有效监督,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充分发挥监督作用,促使国家机关切实把科学发展观贯穿于工作的全过程,是人大工作的题中之义,也是人大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着力点。
一是监督和支持政府转变职能,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当前,人大的重要工作就是要督促和支持政府转变职能,把主要精力转到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上来。
二是要督促和支持政府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重视民生、保护民利、维护民权是人大的根本职责所在。因此,人大工作必须从群众最关心、最直接的事情做起,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地方人大要主动介入,积极工作,通过视察调研、专题审议、执法检查、个案监督等方式,督促政府及有关部门克服困难,妥善处理,真正维护群众的根本利益。
严格任免,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提供组织保障。一个地方能否发展,关键在领导。把人选好,事关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的大局。地方人大应不负人民的重托,把“一府两院”的领导成员选好,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提供组织保障。
一是要进一步改进任免办法,真正做到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要深化拟任人员任命前的考察,深入细致地考察被任命人员的工作、生活、作风等情况;严格任前法律考试,让拟任人员知法懂法;要实行任前询问制,规范任免工作程序。
二是要进一步扩大推荐权,让更多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参与推荐,充分尊重民意,真正把民意认同度高的人选出来。三是要进一步强化任后监督,实行效能监督,完善绩效考评,增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责任感。(作者系南昌市青山湖区人大常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