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忙碌不应成为代表请假的理由

时间:2009-12-31 来源:人民权力报 作者:李毅
  

  “作为一名人大代表,无论工作再忙,都要认真履行职责,参加好代表视察活动。”这是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副省长陈文华在泸州市全国、省人大代表集中视察汇报会上发言的开场白。参加视察的代表们称:此言是大实话,人大代表都有本职工作,工作忙碌的情况是客观存在的,但忙碌不应该成为代表请假的理由。
  人大代表履行代表职责,参加会议、视察、调研等活动的缺席情况,一直备受关注。尽管《代表法》对人大代表参加人大会议作出了比较严格的规定,凡“未经批准两次不出席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将终止其代表资格”,而对代表缺席闭会期间活动的不作为行为,没有提出相应的制约规定。这使部分履职意识不强的代表,缺少参加代表活动的内在驱动力,常因“忙碌”为借口缺席。据一些地方人大常委会统计,每年仍有少部分人大代表在闭会期间最多只参加一次或一天代表活动,其它活动都因为“工作繁忙,脱不开身”为由请假。对于不能拿出起码的时间和精力投入到人大工作中去的代表,人民群众往往会质疑代表履职的“效能”。这种情况不仅是浪费政治资源,而且不可避免地会弱化人大制度的威信。
  近期,我省上下正认真贯彻落实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正掀起纪念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30周年高潮。笔者欣喜地看到,很多忙碌的“官员”代表带头保证代表活动的时间,这一个小变化,反映出对人大制度的尊重,对人民的负责。笔者前不久采访一位市政府市长时,这位市长谈到他个人如何保证时间参加代表视察活动的体会。他认为,首先从思想上要把履行代表职责当成份内事,不能认为是额外负担;只要统筹协调安排好本职工作,合理利用工作时间,是应该能够参加代表视察活动的。市长之言道出,解决好本职工作和代表工作的矛盾,是代表意识和工作能力的有机组合。
  保证人大代表不因“工作忙碌”而缺席,还需要在代表工作机制上注入新的活力。诸如,讲求闭会期间代表活动实效,激发代表履职热情;建立代表履职考勤制,通报出勤情况;公示代表履职信息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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