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代表法》的规定,组织人大代表视察或代表持证视察,是人大代表的一项基本权利,是代表行使职责的重要方式,是代表联系群众、反映人民群众愿望和要求的渠道,是代表知情知政、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的好方法,也是人大加强监督工作的好形式。人大代表来自各条战线,笔者认为,要使代表视察活动真正取得实效,需要树立正确的“视察观”。
感情要下去 实情要上来
感情要下去,就是视察时要怀着对群众的真挚感情下去,真正把群众当作朋友、当成亲人,这样就会与群众情同手足“拉家常”,鱼水一家“问寒暖”,设身处地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尽职尽责为群众办好事。这样不仅能够密切代表与群众的关系,加深感情,而且能够获得群众的信赖和支持。如果对群众缺乏感情,抱着“完成任务”、“参加活动”、“例行公事”的态度视察,就做不到与群众心连心、同呼吸,也就了解不到群众所想、所急、所盼,就达不到视察的目的。只有带着感情下去,基层情况才会上来。如果对群众感情淡漠、群众观念淡化,时时以“父母官”自居,就会视察下不去,群众联不起来,实情上不来。
实情要上来,就是要把实实在在的民情民意带上来,对基层情况心中有数。这是“从群众中来”的具体体现,是成事之基。代表下基层视察,深入群众,了解民生,掌握实情,不仅是做好代表工作的需要,也是促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需要。要通过实地视察调研,了解群众所思、所想、所盼、所求,倾听群众的呼声,把握群众的愿望和要求,把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建立在了解、顺应、符合人民群众愿望和要求的基础之上。
思考要下去 思路要上来
思考要下去,就是要带着学习的精神、求教的态度下去,要以想发展、谋发展、抓发展为己任。要以广阔的视野来洞察民情民生,以战略思维能力和科学判断能力看基层、解民情,正确把握基层情况的点与面、表与里、虚与实,正确处理好主与次、轻与重、急与缓、难与易等关系。要善于思考、分析研究、总结经验,多问几个为什么,多想几个怎么办。要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善于汲取群众的智慧来丰富思路、引领群众、推动工作。
思路要上来,就是解决“怎么办”的问题,把思路变为行动。要在思考的基础上,切实解决基层社会经济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为基层谋划工作思路,引致富之路,举发展之措。首先要思得远,要有超前意识和战略眼光,不仅要思当前,而且要思长远。其次要思得广,要善于洞察国情、省情、县情、乡情、村情,跟上时代发展,做到博采众长为己用,打开门路搞发展。再次要思得准,要在纷繁复杂的情况中,理清头绪,抓住主要矛盾,找准切入点,“弹好钢琴”,做到思而有方、思而有策、思而有效。
责任要下去 信任要上来
责任要下去,就是要带着对人民负责、为人民服务、让人民满意的责任下去。这样就会对视察活动有一种承担、付出、奉献的责任意识,就会真心、有心、用心、尽心地搞好视察活动。视察的过程实为履职为民的过程,要把人民群众的呼声作为视察工作的第一信号,把实现人民群众的愿望作为视察工作的第一目标,把人民群众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满意不满意作为想问题、办事情、做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
信任要上来,就是要让群众从代表们的所作所为中,看到代表们的形象,进而看到人大的形象,提高人大代表的信任度,为人大工作进一步发展打下坚实基础。人大代表来自于人民,植根于人民,服务于人民,谋利于人民,这一本质属性决定了人大代表在行使职权、履行义务、发挥作用时要牢固树立民本思想,始终坚持履职为民。开展代表视察活动就是要把群众对代表的信任带上来,化为履责的活力,负责的压力、尽责的动力,通过视察,使群众对代表更加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