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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应为民代好言履好职

时间:2010-07-23 来源:人民权力报 作者:李春锋
  

  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担负着行使国家权力的重大使命。如何保证人大代表尽职尽责、依法履职?笔者认为,最有效的方法就是定期进行“体检”,即从检查“眼”、“耳”、“口”、“脑”、“手”、“心”入手,看能否体察民情、倾听民声、反映民意、集中民智、保障民权、关注民生。
  一要检查“眼”,看能否体察民情  调查、检查和视察是人大监督的重要方式。无论是看“一府两院”的工作情况,还是看基层群众的生活状况,都离不开人大代表的眼睛。所以,人大代表要定期检查“眼睛”的洞察力和辨别力,看能不能明察秋毫,体察民情,了解群众疾苦;看能不能由表及里,透视表面现象,揭示内在问题。
  二要检查“耳”,看能否倾听民声  在开展视察调查、执法检查和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过程中,听取汇报是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这就要求人大代表要善于用耳朵听,既要听出“一府两院”的“赞美之声”,又要听出赞美背后的“弦外之音”;既要听群众说出来的,又要听出群众想说而不敢说的。只有这样,才能始终保持“耳朵”去伪存真、辨别是非的听力。
  三要检查“口”,看能否反映民意  为民代言是人大代表履职的主要途径。人大代表要具有一定的建言能力和表达能力,要善于提出建议,敢于为民说话。对待涉及群众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要敢于过问,对“一府两院”的工作开展情况要敢于审议,指出问题,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只有这样,才能履好职、代好言,真正做到代表人民管理国家事务。
  四要检查“脑”,看能否集中民智  收集群众意见和建议是人大代表代言履职的基础和前提。人大代表根植于基层群众,来源于各行各业,能够收集方方面面的意见和建议。这就要求人大代表要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密切联系群众,广泛征求民意,而不能脱离群众,一意孤行,只有这样,才能集中民智,改善民生。
  五要检查“手”,看能否保障民权  表决权和选举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代表的重要职权。这就要看人大代表在审议“一府两院”的工作报告时,能不能投公正票;在决定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事项时,能不能从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去维护民意,保障民权。
  六要检查“心”,看能否关注民生  人大代表要时常关注民生,心系群众,要把心思放在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重大问题上,要设身处地为群众考虑问题,耐心细致地为群众解决问题。只有这样,才能赢得群众的信任和拥护,做一个称职的人大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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