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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建议切莫一“晒”了之

时间:2010-10-20 来源:人民权力报 作者:贺大新
  

   时下,一些地方人大将人大代表在人大会议上提出的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简称“建议”)在当地网站、广播电视、报刊上一一公开,称“晒”代表建议。这一作法,将代表建议置于阳光之下,无疑是一大进步。然而,“晒”代表建议之后,人大还要做些什么?据了解,某地今年人大会议上收到三百余件代表建议,可建议向社会公开后,到8月底收到政府部门办理答复的也只有不到一百件,其中办成的有十余件,解释性的则有八十多件。笔者认为,这种现象应引起重视。
  应当说,“晒”代表建议是手段,不是目的。目的是引起全社会关注代表建议,促使代表建议办成落实。“晒”代表建议对办理代表建议具有一定的推动、催化作用,但不起决定、主导作用。加强对“晒”代表建议之后的督办落实工作,仍然不可小视。
  如何做好“晒”代表建议之后的下文?依笔者之见,一要继续坚持与承办部门签订目标管理考核制度,“一把手”负总责。定分管领导、定具体工作人员、定任务、定时限。二要继续坚持承办单位与代表“见面”制度,不搞文来文往。代表对办理不满意的,承办单位要“重办”。三要建立代表建议办理专题办公制度,凡办理重要建议和意见,必须专题办公、集体研究,承办人员不得擅自答复代表。四要继续坚持不断创新办理方式。人大常委会会议要专题听取办理代表建议办理情况汇报,组织代表专题视察、检查建议办理情况,人大会议上要书面报告办理代表建议情况。五要“晒”代表建议办理结果。总之,“晒”代表建议之后,地方人大督办代表建议的决心不能放松,有效办法不能抛弃。只有这样,才能保证代表的建议不白提。
  愿代表建议一“晒”了之现象不再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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