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主页 > 观点理论 >

加强人大监督能力浅议

时间:2011-01-04 来源:民主法制建设 作者:陈联方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中共中央在《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中强调要努力提高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能力,贯彻依法治国方略,提高依法执政水平,这对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依法监督“一府两院”的工作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职责,人大及其常委会作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力量,如何适应新的形势和任务的要求,不断加强监督能力建设,更好地发挥好职能作用,推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是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需要解决的重大课题之一。笔者结合从事人大工作的实际,就此谈点体会。
  加强人大监督能力建设,必须坚持和改进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
  人大工作是党的工作的重要组成部份,坚持和改进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既是我国国情和政治管理体制决定的,也是人大各项工作顺利推进的现实需要。只有坚持和改进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才能保证人大工作的正确发展方向,才能更有效地加强人大监督能力建设,充分地发挥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职能作用。一方面,党委应按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要求,带头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规范党委与人大、“一府两院”等国家机关的关系,尊重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地位,支持人大依法开展监督工作,把人大工作纳入上级党委对下级党委的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定期听取人大工作情况汇报和“一府两院”接受人大监督情况的汇报  ;重视并加强人大干部队伍建设,把人大干部队伍建设纳入党委组织人事工作的总体规划,加大人大干部的培养、交流使用力度,帮助协调解决人大在经费保障、队伍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完善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重视并采纳人大提出的合理建议,使党委的决策更加具有科学性、民主性、合法性,切实发挥好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另一方面,人大及其常委会要牢固树立党的观念,增强大局意识,自觉接受党委的领导,主动向党委汇报人大工作,努力将党委的意图通过法定程序变为国家意志,使党委的决策在实际工作中更好地得到贯彻落实,切实把坚持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行使职权的整个过程中。
  加强人大监督能力建设,必须不断改进监督方式,增强监督实效
  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和制约,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任务,也是新形势下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环节。人大依法行使监督权是代表国家和人民开展的最高层次、最具有权威性的监督,是改进和完善党的执政方式,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需要。在新形势下开展人大监督工作,要注重把握以下几点  :一是始终要坚持党的领导、集体行权、依法监督、公开监督的原则。二是要突出重点,有的放矢。人大监督工作由于受时间、人力等因素的限制,不可能遍地开花,面面俱倒,要抓重点、议大事、求实效,紧扣发展主题,围绕保证宪法、法律和人大决议、决定的贯彻实施。结合沐川县实际,就是要围绕县委提出的“11234”发展思路和建设“四川生态经济强县”、中国西部优美乡村的战略目标,把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征地拆迁补偿、国有资产的管理、财政资金的使用等作为监督重点,使人大监督更好地体现人民群众的愿望。这几年人大监督工作的实践证明,人大监督工作只要抓住了重点,就能取得以点促面、事半功倍的效果,扭转人们对人大是“橡皮图章”的片面认识,提升人大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地位。三是要善于综合运用法定监督手段,发挥监督的整体效应。既要采取组织人大代表视察,开展执法检查、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工作评议等常规监督措施,必要时又要大胆运用罢免、质询等刚性监督手段,把法律监督同工作监督结合起来,把对事的监督与对人的监督结合起来,把人大监督同舆论监督及其它监督形式结合起来,形成监督合力。四是要不断规范和完善监督制度。要认真贯彻实施《监督法》和《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实施办法》,善于将法律法规的原则规定变为便于操作的具体规范并严格执行,促进人大监督工作的规范化,增强人大监督工作的透明度,使人大监督工作真正得到社会各界的理解认同和支持。五是要注重实效。要进一步拓展调查研究的深度和广度,着力提高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质量,力求提出的建议意见切实可行,加大审议意见落实的跟踪督办力度,把执行人大决议决定和研究落实审议意见的情况纳入对干部提拔任用的重要考核内容,促使“一府两院”依法履职尽责,提高实际问题的解决率,推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增强人大监督的实效性。 
  加强人大监督能力建设,必须不断加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自身建设
  加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自身建设,是加强人大监督能力建设的重要基础和前提。只有人大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的素质提高了,才能更好地履行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加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自身建设,一是要扎实抓好代表工作,夯实人大工作基础,要健全完善代表工作制度,围绕全县重点工作不断丰富人大代表活动的形式和内容,增强代表活动的实效  ;要进一步优化人大代表的年龄、知识、专业结构,增加熟悉法律、财政、金融等方面的专业人员的代表比例  ;要加强对人大代表的培训,着力提高其履职能力,坚持邀请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与执法检查等活动,及时向人大代表通报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情况,不断拓宽人大代表的知政督政渠道,激励并引导人大代表发挥好在发展经济社会事业和维护社会稳定中的支持促进作用、模范带头作用、形象示范作用,促进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更好地得到贯彻落实。二是要以建设学习型、团结型、战斗型“三型”机关、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为载体,着力增强人大干部的宗旨服务意识和敬业精神,努力建设一支政治素质好、敬业精神强、作风优良、业务过硬的人大干部队伍,为加强人大监督能力建设,提升人大工作水平,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加强人大监督能力建设,必须处理好四个方面的关系
  在开展人大监督工作中,要充分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点,树立民主政治建设渐进论的观点,把握人大监督的原则和规律,讲究监督艺术,注重策略方法,处理好四个方面的关系。一是要处理好人大监督与党委领导的关系。人大监督是在党的领导下开展的监督,人大在开展监督工作中涉及的重要事项,要及时向党委请示汇报,要坚持人大常委会领导列席县委常委会等制度,便于人大常委会全面了解和把握党委的工作重点并及时调整工作部署,使人大工作与党委工作合拍。二是要处理好人大与“一府两院”的关系,切实做到寓监督于支持促进中。人大与“一府两院”虽然职责分工不一,但最终目的都是一致的。一方面人大及其常委会要进一步增强职责意识,树立不履行监督职能就是失职的观念,做到既要依法大胆监督,又不越俎代疱。另一方面,“一府两院”要充分认识人大监督绝不是“挑刺”,而是履行法定职责,推动“一府两院”不断加强自身建设的需要,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积极研究办理人大提出的建议意见,推进工作再上新台阶。三是要处理好人大与人民群众的关系。人大代表是民主选举产生的,扎根于人民,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作为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要坚持以人为本,始终把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人大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广泛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反映社情民意,积极为县委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提供参考意见。四是要处理好依法监督与工作创新的关系。人大监督工作虽然具有法律性强、程序性强的特点,但人大监督工作绝不能按部就班、因循守旧。只要有利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只要有利于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有利于维护和实现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在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情况下,就要积极探索和总结行使监督职权、增强监督实效的新途径、好办法,使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加强监督能力建设方面不断取得新发展、新突破,为推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
 

------分隔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