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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式预算”如何更好“参与”?

时间:2011-01-04 来源:民主法制建设 作者:滕修福
  

  【新闻背景】
  据报道,国内外一直高度关注的浙江台州温岭“参与式预算”有了新的发展,记者从浙江省人大常委会了解到,台州市人大常委会决定向全市推行这一做法。
  所谓“参与式预算”,就是让群众参与政府预算编制、人民代表大会审查与修改预算草案,使预算资金的分配更加公平、合理。专家认为,作为新生事物,“参与式预算”并非完美无缺,在推广过程中仍有继续完善的必要。那么,在“参与式预算”中,如何让人大代表和群众更好地参与呢?
  【观点阐述】
  温岭“参与式预算”主要分为3个阶段  :
  第一阶段,群众与政府对话,协商,参与政府预算编制。在每年镇人大会议召开之前,镇政府组织本镇公民自由、平等参与,并邀请财政预算相关的各界专业人士参加预算编制。
  第二阶段,群众参与人民代表大会预算草案审查。在镇人大会议期间,人大代表审查、修正、批准政府预算报告时,吸纳群众参与,体现在程序上主要有  :镇政府向大会作预算草案(包括预算细化方案)报告,要报告群众参与者提出的预算修改建议  ;人大代表通过两轮的分组与集中审查,对预算草案提出意见和建议,镇政府要答复和解释人大代表的询问  ;人大代表分组讨论、审查镇政府提出的预算修改方案,若仍有不同意见,人大代表5人以上可联名提出“预算修正议案”  ;大会辩论并投票表决“预算修正议案”和预算草案。
  第三阶段,群众参与预算执行和监督。在镇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镇人大财经小组对镇政府的预算执行情况开展经常性监督。
  笔者认为,将这种“参与式预算”作为政府预算的新增环节,扩大了人民群众对政府预算和执行的知情权、参与权、建议权、监督权,是“人民当家作主”宪法精神的具体体现,值得肯定和倡导  ;但是,由于政府预算是一项专业性、法律性很强的工作,在“参与式预算”中如何不断扩大和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建议权、监督权,需要我们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和完善。
  建立健全政府预算信息公开制度,是“参与式预算”的必要前提。政府信息公开是政府取信于民的必要前提,政府有多少钱?准备如何花?更应公开透明。政府应充分利用现代网络平台、传统媒体、公开栏等行之有效的方式方法,及时公开公布包括政府预算信息在内的各种政务信息。
  搭建行之有效的参与平台,是“参与式预算”的必要条件。人民群众参与政府预算的编制、审查、监督的形式应该是多样的。像温岭那样吸纳群众代表参与预算是一种基本形式  ;除此之外,还可以利用现代网络、传统媒体等行之有效的方式方法搭建平台,吸纳社会公众广泛参与,在政府预算、人大批准和民众参与三者之间搭建起民主协商机制,建立起公众与政府、人大之间的对话平台,广泛听取人民群众意见和建议,接受审查和监督。
  以群众关心关注为切入点,是“参与式预算”的关键所在。政府预算涉及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但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事项则是人民群众特别关心和关注的。诸如此类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预算,应作为人民群众“参与式预算”的重点,广泛吸纳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监督。
  吸纳群众全程参与意见并接受监督,是“参与式预算”的目的所在。全程邀请群众代表参与政府预算的编制、审查和监督,广泛听取和吸纳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依法编制、送审、执行预算,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有助于将有限资金用在刀刃上,以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和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问题  ;有助于防止出现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面子工程”,以提高政府资金运用效率和政府效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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