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历史人文气息浓厚的杭州,日前却被曝出强拆辛亥革命纪念地等历史建筑的事件。正当社会舆论沸沸扬扬之际,杭州市人大及时作出回应,要求立即全面停拆历史建筑,建议增加对历史建筑修缮经费的政府补贴。
笔者认为,杭州市人大在社会舆论批评政府工作时主动介入、及时发声,值得肯定。
日前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明确指出,各级政府要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要完善群众举报投诉制度,支持新闻媒体对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进行曝光。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也强调,要创造条件让人民批评政府、监督政府。
但现实中,有些地方政府面对监督的表现,却让人失望。目前在一些地方批评监督政府的门槛依然很高,并始终带有一定的风险。个别地方政府没有做到依法行政、正视监督,而且遇到网友发帖揭短、媒体批评监督,就暴跳如雷,横加打击,试图用强权掩盖不同声音,压制监督。
是因为个别地方政府不懂法?显然不是。而是因为他们习惯“自由”,不愿也不想接受监督。于是,一遇批评监督,他们就会习惯性地拿起手中的权利和掌控着的各种资源,捂住盖子,关起大门。然而,作为民意机关、权力机关和代表机关的一些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对拒绝监督的政府行为却不应沉默失声。
敢于担当,主动履职,带头营造监督政府的良好环境,应该成为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工作常态。要充分发挥人大作为最高层级监督者的作用,用好用足法律赋予的各种监督形式和手段,不走过场,不图形式,对政府实行有效的监督。同时,要在社会舆论和人民群众监督政府工作时,主动介入,主动发声,运用官方的权威声音积极主动地引导社会舆论和人民群众的情绪,督促政府有则改之,无则加勉,促使政府和政府官员自省自律,真正掀起盖子,打开大门,接受并习惯在监督的环境下依法行政。共同朝着正确的、健康的民主政治方向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