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主页 > 观点理论 >

浅析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时间:2011-06-08 来源:广安市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 作者:苟秀英
  

  人民当家作主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本质特征,人大代表提出建议,是为人民代言;国家机关办理代表建议,须对人民负责。然而,有些地方和单位对代表建议仅作一纸答复,不求办理实效,难以让代表真正满意,与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很大距离。具体来说,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主要有以下几个问题:
  认识浅。个别承办单位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认识不到位,认为人大代表所提建议都是一些局部的、个别的问题,提的大多是一些要钱、要物的建议,要解决好困难很大,有畏难情绪;还有的认为代表建议年年提,部门年年要办理,存在一种厌烦情绪;极个别部门还认为代表建议是找岔子、添乱子,导致办理工作难以落到实处。
  方法旧。一些承办单位不注重研究建议办理工作的新方法、新举措,习惯文来文往,重答复轻办理,办理代表建议敷衍了事。对暂办不了的建议,不是积极地创造条件办理,而是一味地强调客观条件没有具备,草率答复代表或答复内容与实际情况不完全相符;不是把功夫花在如何研究落实上,而是花在如何想方设法通过解释等途径让代表简单表示满意上;个别承办单位甚至用“已列入计划准备解决”、“已引起重视”、“正在研究”等套话应付代表,纸上谈兵,不解决实际问题,影响办理质量和效果。
  督办软。近年来,建议办理工作督办部门不断推陈出新,努力尝试和探索。但督办力量单薄、督办手段较软、督办效果差的问题依然存在。而各级人大对承办部门办理代表建议的监督程序性强,实际约束力较软,局限于收集整理、交办、听取汇报、反馈代表对办理结果的意见等等。对承办单位或部门办理工作中出现的推诿、应付等现象缺乏有效的制约机制。
  如何提高代表建议办理的质量和水平,笔者有以下几点思考:
  “立”一个新认识。人大代表提出建议,是为了反映民情民意,而办理代表建议,从根本上说就是要落实群众意愿、维护人民利益。如果对建议办理只是做个姿态,不求实际效果,那就会使群众意愿和人民利益落空,使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受损。代表法和中央2005年9号文件都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有明确要求。各承办单位应充分认识到,做好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是法律赋予“一府两院”及有关机关、组织的职责,要树立代表建议非小事的理念,自觉提高接受人大监督的意识,不断增强依法办理代表建议的政治责任感。
  “建”一个好制度。健全交办会、督办检查、办理通报等制度等,严格办理工作的原则、方法、时间和交办、催办、审查、答复、走访、复查、总结诸环节的工作程序。积极推行代表建议办理回访制度,加强与代表的联系和沟通,把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重点放在落实代表的意见上。探索建立惩戒制度,对不按规定时限办结、不按交办通知要求办理的单位和工作人员,要及时纠正;对弄虚作假、敷衍了事的,要予以通报批评;对造成工作失误,情节严重的,将根据有关规定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责任。建立完善追踪办理制度,对于要逐年办理的建议,建立办理档案,实行滚动办理,完善督办工作的长效机制。实行建议办理绩效考核制度,落实第一责任人制度,把代表对建议答复是否满意作为承办单位年度考核的重要指标。
  “订”一个好计划。承办单位要认真分析,准确把握代表所提建议的真实意图,制定有针对性的办理计划。对于应该解决而且有条件解决的建议,要抓紧时间尽快解决,提高办结率;应该解决但因目前条件限制暂时不能解决的问题,要做好计划,列出办理时间表,详细面复代表;对于超出了办理单位的管理权限或不具备办理条件的代表建议,要实事求是地向人大代表解释清楚,取得理解和支持,避免问题矛盾化。要杜绝重答复、轻落实;承诺多、落实少的现象,不仅要在答复上让代表满意,更要在落实上让代表满意。对于代表提出的建议既要做到办理计划详实、可行,又要对办理过程真抓、实抓。特别是对于代表多次提出、办理难度较大的建议,要联系本单位、本部门的工作实际,认真加以研究,列入重要工作议程,积极创造条件解决,决不能对代表应付了事。
  “求”一个好结果。代表建议办理要跟踪问效,讲求实效。一是考核评比。每年年底或次年人代会前,对承办工作进行考核评比,评选出办理代表建议的先进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表彰。对办理结果代表不满意的,予以通报批评。把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纳入人大常委会工作评议的重要内容,将每年考核评比结果报地方党委,通报组织人事部门。二是跟踪督办。通过听取汇报、走访代表和承办单位抽查办理结果等经常性监督形式,指导办理工作,保证办理质量。组织代表对影响较大的重点、难点建议开展视察和检查,及时提出意见。发挥社会舆论监督作用,充分利用报刊、广电、网络等新闻媒体,加大对建议办理工作的报道,公开建议内容、办理进度、代表满意度。
  此外,代表建议本身的质量也是提高代表建议办理实效的重要因素。代表提出建议应当遵循合法性、合理性原则,所提内容要具体、要能办理,不能脱离实际。这样,才能共同推进办理工作落到实处。

------分隔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