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值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为了纪念这个特殊日子,笔者重读了《毛泽东选集》。其中《中国革命战争的战略问题》一文深深吸引了笔者,“因为懂得了全局性的东西,就更会使用局部性的东西,因为局部性的东西是隶属于全局性的东西的。”战略思维,是一个人、一个民族、乃至一个国家快速健康发展所必需的思维方式。显然,战略思维是一种总揽和驾驭全局的思维方式,主要针对的全局性、长远性和根本性的问题。战略思维一般认为是领导者的领导方法和领导艺术,然而,在笔者看来,各级人大代表也应具备战略思维。 《宪法》第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主义国家根本利益具有一致性,这决定了我国局部利益和全局利益、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从根本上说是一致的。根本利益上的一致性决定了各级人大代表应该可以成为国家和人民长远利益和整体利益的代表者。同时,《代表法》第二条明确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依照宪法和法律赋予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职权,参加行使国家权力。从解释学来看,人民是个政治概念和集体概念,是众多人的集合体,任何个人都不能称为人民,而公民是一个法律概念,可用于单个人。《代表法》明确回答了各级人大代表代表谁的利益问题。要更全面地代表人民的整体利益、长远利益和公共利益,正如前文所说,人大代表应学习战略思维。 一是树立和增强全局观念 在我国,各级人大代表是具体的生活在现实的人,拥有自己的个人利益。利益多元化的社会背景下,人大代表不能只盯在自己的“一亩三分地”上,应该站在全国“一盘棋”的高度,学会全方位地考虑问题,立足全局,放眼全局,跳出自己所在的小圈子。这也要求各级人大代表善于分析研究国际国内形势,深刻领会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深入理解上级指示精神,用全局观念“点亮”代表履职工作。 二是要善于着眼未来 各级人大代表有权出席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参加审议各项议案、报告和其他议题,发表意见,或者依法联名提出议案、质询案、罢免案,或者提出对各方面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等等,也有义务与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听取和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努力为人民服务,这需要各级人大代表思考问题和履行代表职责要具有前瞻性和预见性。人大代表回答群众的呼声和要求时,不能仅仅提出治标的建议或者议案,应根据事物发展规律,科学分析事物发展趋势和未来进程,给人民群众关心的问题开出治本的药方,达到性价比更高的效果,维护最广大人民的长远利益。 三是坚持群众路线 吴邦国委员长在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上强调,“人大工作的最大优势是密切联系群众,最大危险是脱离群众。”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可以说群众路线不仅是我们党的重要工作路线,也是我们党的基本的领导作风和工作方法,实质是党的群众观点的生动体现。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蕴藏着无穷智慧和力量。“其实很多事是别人发明的,群众发明的,我只不过把它们概括起来,提出了方针政策”,邓小平同志也非常赞同群众路线。然而,群众的一些好做法毕竟没有上升到理论高度,缺乏系统性,如果我们不善于从战略上观察提炼总结,可能就会失去发展机遇。因此,各级人大代表应经常深入田间地头和工厂社区,呼吸新鲜空气,全面了解社情民意,深入研究人民群众关心的问题,提炼总结群众的好做法,争取把群众成功的实践经验上升为国家意志,推而广之实现效益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