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证唯物主义告诉我们,世间万事万物,各有其特性。人们只有把握事物的特性,才能处理好各种关系,解决好诸多矛盾,从而提高工作质量。要做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工作莫不如此。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更好地依法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就必须把握人大各项工作的不同特性,才能提高工作质量。 一是决定重大事项把握全局性。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必须坚持全局性原则。通过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把关系国计民生和涉及全局的、重大的、长远的事项,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迫切要求解决的问题,向党委报告,向政府提出建议、意见,依照法定程序作出决定,并保证贯彻实施。 二是监督工作把握实效性。人大常委会要树立监督工作上的权威性,就必须狠抓监督效果。要围绕中心,关注热点,精心选择监督内容,突出监督重点,突出针对性,并注重跟踪问效,狠抓整改,落到实处,不能“雷声大,雨点小”或者“只打雷,不下雨”。 三是代表工作把握服务性。人大常委会要做好代表工作,最根本的是为人大代表知情参政做好全面服务。对代表进行法律、政策、业务、科技等知识培训,提高代表的综合素质。组织代表视察、调查、执法检查,召开各种类型的座谈会、咨询会、论证会等,为代表们了解政情、反映民意创造畅通的民主渠道,切实保障人大代表提出议案、批评和意见的权利,使代表知情知政、参政督政,积极参与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 四是人事任免把握程序性。要把党管干部和人大依法选举任免有机结合,不断完善任免办法,切实严格任免程序。人事任免必须经过 “一府两院”主要负责人提请,人大常委会应会前走访考核、法律考试,主任会议确定是否提请,常委会会议审议任命,制发任职文件,发布公告,颁发任命书等程序。并做好任职后的监督工作,使被任命人员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真正做到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五是调查研究把握真实性。开展调查研究,必须做到实事求是。对一些重大且影响较深乃至牵涉全局的工作,及早做好准备,精心安排组织,一丝不苟地进行,使事实真相准确、及时、客观地反映出来,找准问题的实质,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意见,力促有关部门妥善解决,促进“一府两院”的各项工作。 六是履行职权把握规范性。行使人大及其常委会各项职权,必须严格依法、规范有序地进行。要高度重视制度建设,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根据《监督法》等有关法律、参照相关规定,借鉴成功经验,结合本地实际,修订和完善决定重大事项、人事任免、联系代表、执法检查、信访办理等各项工作制度,使人大工作有章可循,让人大权力在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上运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