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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委会公报 人事任免 调查研究 一府两院传真
缘何信“访”容易信“法”难
时间:2011-08-08 来源:人民权力报

  近几年来,根据来人大上访情况看,群众不规范上访出现了上升趋势。一些群众动辄找主要领导或者到上级人大反映情况。而大多数信访件所反映的问题中有相当一部分是可以通过正常法律渠道解决的,但是他们却选择了上访。
  这种舍正常法律渠道,而寄希望于找领导、找人大“干预”的现象,就其原因而言,笔者认为是多方面的。
  首先,部分群众受传统观念的影响,学古人找“包公”。遇到问题时习惯性找政府,找人大,错误地认为上访找的官越大,越容易引起重视,问题就越容易得到解决。有这些错误意识使他们不懂得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是事事找领导、找人大,总认为有领导和权力机关干预一定会解决。
  其次,作为群众维权的重要渠道,信访与司法都是当前的热点。社会公众把法院看作“讨说法”的地方,对司法的期望值越来越高,但等判决下来,总有一方败诉,有些当事人一旦不服判决就通过找领导、到人大上访等非司法渠道来解决。
  再次,个别司法不公的现象及执行难问题也使一部分当事人对法院失去信心。有了纠纷不愿通过法院解决,而是用其他方式甚至不合法的手段解决。他们片面地认为,与其将纠纷拿到法院解决,耗时费力却不一定能实现目的,还不如用其他的方式处理来得直接便利,这也让信“法”不如信“访”成为可能。
  最后,个别基层工作人员作风简单,缺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不能正确对待群众反映的问题,有些本属职责范围内的事,却推诿扯皮,长期不予解决,直拖到群众向上级反映,上级领导有了批示后才给予处理,迫使群众不得不越级上访。
  这种信“访”不信“法”的现象长此以往,带来一定的社会负面影响。一是对一些很容易处理的简单问题复杂化,事情发生了,越是初期越容易解决,久拖之后,越变越复杂;再就是这种信“访’不信“法”的现象不但扰乱了上级机关的工作秩序,使上访者耗费过多的人力、物力、财力,更影响了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和威望。
  改变群众信“访”不信“法”现象已迫在眉睫。地方各级人大信访部门对于那些属于司法机关处理的问题,要引导来信来访者向司法机关反映,通过法律手段解决,纳入法制化轨道。同时,人大常委会要加大对司法部门的监督,真正让执法部门做到司法公正,让更多的人相信法律,遵守法律,并学会运用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解决实际问题。只有这样,才能在全社会形成知法、守法、学法、用法的良好氛围,进而使群众信“法”而不信“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