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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委会公报 人事任免 调查研究 一府两院传真
地方人大要积极应对“道听途说”
时间:2011-08-09 来源:营山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作者:陈君 李林锋

  “道听途说”一词,出自《论语•阳货》之“道听而涂(途)说,德之弃也”,意思是路上听来的又在路上传播的话,与“小道消息、无稽之谈”等词意义相近,泛指没有根据的传闻,含贬义。
  长期以来,“道听途说”因其传播渠道明显区别于主流、正规、官方等正式渠道,而被贴上“姑妄之言、扰乱视听”的标签,许多人不屑一顾,不少党员干部避犹不及,个别领导干部出于种种目的甚至还采取简单粗暴的办法进行压制打击。但是,笔者却认为,面对“道听途说”,各级地方人大特别是基层人大不能听之任之,而是应当正确对待,积极作为。
  认真审视“道听途说”, 我们不难发现:它或许涉及政风民意,或许展示乡土人情,或许来自家长里短,或许关乎张三李四……“家事、国事、天下事”尽皆可“听”可“说”;并且,无论所“听”所“说”什么内容,都直接联系着普通群众,影响着日常生活,总与百姓息息相关,备受群众关心关注。可见,“道听途说”其实是民声的一种折射,是老百姓的心声、呼声的释放,是群众的话语权的外在表现,是民情、民意的现实反映。这就是“道听途说”的本质。对人大工作来讲,倾听民声、关注民愿、体察民情恰恰正是应有之义。群众利益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只要是关乎群众的事,只要是群众关心的事,不管它是否为我们所乐见,为我们所喜闻,我们都应当事事关心。“道听途说”作为民愿传递正式渠道之外的一个有益补充,是我们全面了解社情民意不可或缺的一个有效窗口,那么,关注“道听途说”,自然应当成为人大工作的重要内容。
  在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加快建设的新时期,人民群众民主意识不断提升,利益格局日益多元,传播媒介日益发展,信息需求更加丰富,来源更加复杂,传播更加快捷,热点不断涌现,“道听途说”的影响正日益增强。对此,各级地方人大必须高度重视,改进方法,正确应对和处置。首先要善于发现。“道听途说”从字面来看就知道它大都出现在乡间野外、廊边坊里,一般不登大雅之堂,我们坐在机关,基本与之无缘。因此,我们要牢固树立民本观念,弘扬人大为民、亲民、爱民的优良传统,满怀对人民群众的热情,加强对“道听途说”的收集整理工作,主动深入其滋生、盛传之地,寻访“听、说”之人谋求良性沟通,探究其产生之由,不因其事不关己而罔顾,不因其影响轻微而忽略,不因其非正式的来源而漠视,不因其相悖于我们的工作而厌恶,不以高高在上的姿态来对待。其次要善于甑别。相比我们通过正式渠道传播的信息,“道听途说”所蕴含信息更加杂乱,更加隐晦,有的甚至故意反转、严重失真。因此,我们要不断提高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努力从纷纭繁杂甚至错乱无稽的“道听途说”中剔除落后的、虚假的、错误的信息,找出最朴素的民声,还原最原始的民愿,提炼最真实的民意,发现最根本的矛盾,思考最有效的解决办法,透过现象真正抓住其本质和核心。最后要善于处置。根据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对我们人大工作的要求,不但要旗帜鲜明地提倡先进的、褒奖正确的、摒弃落后的、纠正偏差的、澄清虚假的、反对错误的,牢牢把握对包括“道听途说”在内的各种舆论引导的主动权;而且要立足人大工作的特点,依法履职尽责,通过相应程序和方式,积极为民代言反映民意,促进政举优化实现民愿,不断改进和推动我们的各项工作,努力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只有民意得到尊重,民怨得到疏导,民愿得到实现,民利得到发展,才能从根本上实现“道听途说”的取向、目标、口径等与正式、主导舆论相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