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是监督法规定的各级人大常委会行使监督权的一种重要形式,笔者认为要做好该项工作,应把握好议题选取、调查研究、会中审议、跟踪监督四个环节,以提高监督质量,确保监督实效。 选准审议议题是前提 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涉及面广,需要审议的事项很多,工作量大,不可能做到面面俱到。只有科学选定审议议题,有针对性的听取和审议一些重点事项,才可能将监督工作做深、做细、做实,起到促进“一府两院”工作的目的。近年来,武胜县人大常委会坚持围绕党的工作中心、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等方面选择监督议题,使一些党委关心、“一府两院”关切、人民群众关注的重点难点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每年年初,在选定审议议题之前,县人大常委会要向县委汇报,与“一府两院”沟通,组织各工作机构深入部门、乡镇、企事业单位、代表、群众之中调查研究,充分掌握党的工作中心是什么,“一府两院”工作重点是什么,人民群众最急切解决的突出问题是什么。在掌握情况的基础上,召开主任会议进行研究,结合人大工作实际,初选审议议题。审议议题初选后,由各审议议题涉及的工作机构向常委会组成人员、有关部门、乡镇、人大代表征求意见,根据征求到的意见予以调整,并报县委常委会会议审定,最终确定全年审议议题。审议议题确定后,通过《县人大常委会公报》、《武胜人大》内刊和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接受监督。同时,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适时把新的重大问题议题纳入监督议题。保证了常委会审议议题的科学性、准确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深入调查研究是基础 开展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吃透情况是做好审议工作的一项基础工作。在每次审议调研之前,均由相关工委组织参加调研的人员进行相关法律知识和政策学习,熟悉法律和政策规定,夯实调研基础。在调查研究时,根据审议议题涉及的事项,由相关工作机构牵头,邀请熟悉该方面情况或有一定研究的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参加集中调查研究,并向未参加集中调查研究的常委会组成人员和邀请列席常委会会议的人大代表、乡镇人大专职主席(副主席)发出通知,要求他们独立做好调查研究。 提高审议质量是关键 审议意见的针对性、目的性、可操作性,是审议意见得以落实的关键,所以做好这个环节的工作对于审议工作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一是精心准备审议发言。在审议前,召开调研工作总结会,集中参加调查研究和未参加集中调研的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将调查研究情况进行汇总,梳理问题,查找根源,提出审议意见初稿。在审议发言时,确定1—2名中心发言人,对整个情况进行发言,再由其他常委会组成人员补充,并鼓励列席会议的人员发表意见,提出建议,对未在在会上发言的人员要求他们以书面形式提出建议交牵头工作机构。常委会组成人员对不清楚的情况,现场询问相关部门和乡镇。会后,由牵头工作机构对常委会各组成人员、人大代表、列席会议同志的建议进行梳理,形成书面审议意见交“一府两院”及职能部门办理,保证了审议意见问题看得透、症结找得准、建议切实可行,为审议意见的有效落实奠定了基础。 跟踪督促办理是保障 对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进行督办,并对办理效果进行跟踪监督是检验审议意见质量的根本。因此,在审议意见交给“一府两院”后,由相关工作机构进行跟踪监督,不仅要求“一府两院”按要求报送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还要根据报送情况随时到现场进行检查,检查报送情况与办理情况是否相符,检查办理效果是否达到审议意见的要求。对办理效果未能达到审议意见要求的,要求县“一府两院”根据审议意见要求重新研究办理,直到收到明显效果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