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9月8日,广州市正式选举产生首批外来工人大代表,来自白云区三元里“荆楚印刷工”流动党支部书记陈志便是其中的一位。之后一个多月里,陈志上网看区新闻、实地走访调查、学粤语……他在履行人大代表职责时,开始切身感受到“发现问题容易,督促解决问题难”,并透露“这个代表不好当”。 作为一名新当选的人大代表,陈志能清醒地认识到“这个代表不好当”,并且不等不靠,善于发挥主观能动性,为当好人大代表开动脑筋,积极行动,这不仅难能可贵,而且令人深思。 “代表不好当”的另一面是“代表好当”。现实中,个别人大代表把“人大代表”当成一种待遇、一种荣誉,职务意识淡薄,特别是在闭会期间履职的积极性不高,表现差强人意。有的参加集体活动来也匆匆,去也匆匆,想来就来,想走就走……这样的代表肯定感到“代表好当”,好“混”。不过,我们也不难想像,这样的代表称职吗?广大群众对这样的代表会满意吗? 为什么大多数代表感到“代表不好当”,有的人却感到“代表好当”? 差别怎么这么大呢?究其原因,在于自我要求和定位不一样。能否当好代表关键在于有没有足够的压力和动力。实质上,代表真切感受到“代表不好当”正是“当好代表”的前提条件之一,是否意识到“代表不好当”也是合格代表与不合格代表的“分水岭”。思想决定行动。不同的履职意识势必将带来泾渭分明的行为区别。我们常说,要“争当人民满意代表”,这绝不是一句叫得响亮和好听的口号。人大代表是不是真正做到让群众满意,就应体现在能不能客观、及时、准确地反映民意,提出前瞻性意见和合理化建议,还要联系好群众,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做实事,办好事,可谓任重而道远。 对于人大代表而言,“代表不好当”虽说是一个起码的履职意识,一个清醒的履职意识,但能保持这种履职意识,也是一个难得的境界。我们不能说感到“代表不好当”的代表就一定是一个好代表,但可以可肯定,认为代表“好当”,甚至将当代表视为一种“乐趣”的人,必然不是个好代表。无论是新当选的代表还是老代表都应当保持“代表不好当”的清醒意识,向群众满意的目标进发。 不过,要想让人大代表都从内心感慨“代表不好当”, 保持履职积极性,光靠提倡和代表的自觉远远不够,关键还在于制度保障和约束。令人欣慰的是,现在不少地方建立了县乡代表述职工作机制,改变以往人民群众对人大代表履职情况“了解少”、“监督少”的状况;一些地方已探索建立代表履职考勤登记制度,将作为换届时代表能否连任的参考。我们期盼各地都能通过改革创新机制,营造“代表不好当”的制度环境,从而使代表们切实感受到:只有树立“代表不好当”的忧患意识,增强紧迫感、使命感和责任感,认真履职,才可以获得群众的好评和鼓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