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羊城晚报》报道:2月23日,在珠海市八届人大常委会一次会议上,珠海市长何宁卡向常委会提请了29项人事任免,包括1名副市长、1名市政府秘书长及27名各局局长。结果28人顺利通过常委会的表决,但现任珠海市政府副秘书长、驻京办主任梁兆雄的口岸局局长的提请任命被否决。 消息甫出,引发外界广泛关注,珠海市人大此举,引来外界好评如潮,其实仔细留意一下,不难发现,近年来偶尔曝出的人事任命被否决的事件发生都会引来一片叫好之声,都会作为人大系统的重大新闻被广为报道。 人事任免权是法律赋予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一项重要职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根据省长、自治区主席、市长、州长、县长、区长的提名,决定本级人民政府秘书长、厅长、局长、委员会主任、科长的任免,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由此可见,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任免“一府两院”官员的权力,既然有法律授权,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就应行使好该权力,把好官员的任免关,让能者上,让庸者下;让有才有德者上,让无才无德者下;不让有德有才者被埋没,也不能让无才无德者投机钻营成功。这才是人大常委会行使人事任免权的正常表现。 然而,在现实中,很显然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没能行使好法律赋予的人事任免权,原本应庄重严肃的人事任免,在现实中却是一路绿灯,流于形式,在此情形之下,偶发的任命被否决的事件怎能不引发外界关注。 外界关注人事任命被否决,原本不应成为新闻的举动却成为了新闻,是因为公众渴望、外界期盼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能够充分行使好法律赋予的人事任免权,在选人用人上把好关,希望这样的否决能够多些,再多些。只有当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能够正常行使法律赋予的人事任免权职权,当否决人事任命成为常态之举的时候,这样的否决才不会成为新闻,对此,我们充满期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