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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人口均衡发展 全力服务“两个跨越”
时间:2013-08-15 来源:四川日报 作者:姚义贤

  人口始终与经济社会发展息息相关。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提高出生人口素质,逐步完善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是党的十八大对未来一个时期人口发展的重大战略部署。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省委十届三次全会精神,清醒认识到四川“人口多、底子薄、不平衡、欠发达”的基本省情没有根本改变,扎实做好计划生育工作,为实现“两个跨越”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稳定生育水平。四川是经济大省,也是人口大省,用人均指标来衡量我省经济发展成果,“大而不强”的特征十分明显。从经济大省向经济强省跨越,为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要求我省必须保持快于全国的发展态势。这不仅需要加快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做大经济总量;也需要继续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人口素质,做强人力资本。从我省目前人口发展来看,人口总体保持惯性增长态势,但群众生育意愿与现行生育政策仍有矛盾,此外还有内生性增长动力,每年新增人口50多万,相当于一个中等县的总人口。因此,稳定低生育水平的任务仍然十分艰巨。我们一定要深刻认识到计划生育工作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基础性作用,一定要深刻认识到计划生育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提出的“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不变,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制度不变,计划生育的一票否决制不变”的总体要求,运用各种政策工具和多种工作手段综合治理人口问题,确保全省生育秩序正常运行、低生育水平继续稳定。
  改善计划生育家庭民生,体现政府责任。实行计划生育以来,我省少生人口4000多万,在较长一段时期内,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了人口抚养比较低、储蓄率较高的人口红利条件,极大地改善了人民群众的生存与发展状况。在这个曲折、艰难而辉煌的历程中,计划生育家庭为国家作出了贡献,现在理应享受优先待遇和优惠政策:一是要全面落实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并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加大奖励扶助力度,既引导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又切实解决计划生育家庭的后顾之忧;二是要强化公共政策与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衔接与兼容,保障各项社会经济政策有利于计划生育工作,更不能让计划生育家庭“吃亏”,充分体现政策的严肃性和社会的公平正义;三是要坚持扶贫开发与计划生育相结合,整合各种政策资源和项目资源,在资金扶持、产业带动、技术指导等方面对计划生育家庭给予倾斜,切实帮助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生产、改善生活。
  推进服务管理转型升级,转变行业职能。我省人口发展已呈现整体转型,计划生育工作面临着一些新的困难和问题:现行生育政策调整与完善的呼声持续增强,人口信息化建设严重滞后,计划生育公共服务资源和公共福利制度分布不均,行业管理的行政路径依赖仍然较强等等,亟须大力推进“四化”建设,即逐步完善生育政策,缓解生育政策与群众意愿的矛盾,实现生育政策公平化;关注新市民生殖健康和农村出生人口素质,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实施“金人工程”,创新人口信息采集机制,建立公安、民政、教育、卫生、计生、统计等部门人口信息交流和共享机制,实现全员人口信息化;完善政策制度,推进基层群众自治,规范社会抚养费征收自由裁量权,加强对名人、富人、党员干部等特殊人群违法生育的曝光和处理,实现行业管理法治化。推进“四化”建设,既是对计划生育历史问题的深刻反思,对群众呼声的主动回应,也是对未来变化的提前应对,是新形势下我省推进计划生育工作的改革思路和发展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