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代表 翟峰
在今年初召开的四川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上,笔者以省人大代表的身份向大会议案组提交了一份《关于加强对政府全口径预算决算的审查和监督的建议》。不久,笔者即收到了四川省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关于这份建议的书面办理答复件。从该答复件列出的下一步监督工作的具体举措看,地方人大常委会依法督促审计部门按照全口径预算决算管理搞好相关审计工作,不仅要对政府“一般预算”的年度拨款管理、以及政府收支项目进行审计,而且还要重点关注政府财政预算包括挤占挪用资金、违规招投标、政府采购监督、民生政策落实等方面的较为完整、细化的情况。应该说,该答复件释放了这样一个信号: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对地方政府财政预算的关注,不仅仅关注的是其常规性的管理工作情况,而且更关注的还有其完整与细化的情况。 我们知道,加强对政府全口径预算决算的审查和监督,是党的十八大报告对人大预算审查监督提出的新要求,也是政府财政预算必须研究探索的重要课题。在目前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已委托包括四川省在内的全国5省(市)开展全口径预算决算审查监督的专题调研之际,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如何具体重点关注政府财政预算的完整与细化情况,以及政府如何配合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加强对其财政预算完整与细化情况的审查和监督,应该是落实党的十八大报告关于加强对政府全口径预算决算的审查和监督之要求的关键一环。 不可否认的是,近年全国各级财政部门按国家财政部的要求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以来,由于其高度重视转变管理理念,并根据实际情况创新落实,因而财政管理各方面工作皆取得了较为明显的进展,从而较有力地保障了财政职能作用的发挥和较好地服务了各地改革发展的稳定大局。如四川省财政部门今年上半年由于按国家财政部要求较好推进了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全省公共财政支出完成2460.58亿元,同比增长8.8%。其中,增长最高的是与民生息息相关的医疗卫生支出,其增长幅度达到24.4%;其次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增长幅度达到21%。然而,亦有必要看到的是,由于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既要全面推进和统筹兼顾,又要抓住关键和突出重点。而其表现在政府财政预算上,就是要注重其完整性和精细化。因为,统一完整的政府预算体系,确实是强化财政管理的基础。例如,虽然近年各级审计以推进全口径预算管理为目标,注重揭示和反映预算管理完整性方面存在的问题,从而推动了政府全部收支纳入预算,但亦要看到,从目前全国一些地方政府预算编报的范围看,部分事项列报还不够规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范围还不够完整,预算编制上还存在部分专项资金切块后由不同部门多头分配、重复安排投资的问题,预算执行亦还存在级次上划下划变动较多等情况,决算草案编制亦还存在内容未完全反映国有股权、固定资产等资产及负债等情况,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三本预算的功能定位亦还存在界定不清晰、彼此交差安排资金等问题。 而上述这些问题,皆需通过政府财政预算的进一步完整、精细化的科学管理,通过加快健全全国统一规范的政府预算体系来逐步予以解决。鉴此,笔者认为,要全面实现政府财政预算科学管理的进一步完整、细化和政府预算体系统一规范的健全目标,确实既离不开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加强对地方政府全口径预算决算的审查和监督,亦离不开地方政府主动配合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对其财政预算完整与细化情况的审查和监督工作。为此,建议各地省级人大常委会在全国人大常委会修订并公布新的预算法之后,有必要及时完善并出台、施行本行政区域内预算审查监督的相关地方性法规;地方各级政府有必要将包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障预算这“四本预算”在内的所有收支皆纳入预算并接受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必要依法督促本级政府审计部门按照全口径预算决算管理的要求,不仅对政府“一般预算”的年度拨款管理及其收支项目进行审计,而且应立足于政府财政预算的完整和细化,对挤占挪用资金和违规招投标、政府采购、民生政策落实情况等予以重点关注和重点审计监督,从而使政府审计在不断提高其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的同时,亦使其服务于人大及其常委会重点关注地方财政预算完整与细化的预算审查监督作用,能够得以真正有效地发挥。
(作者系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特约研究员、四川省人大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