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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委会公报 人事任免 调查研究 一府两院传真
四川代表团小组会议审议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等
时间:2012-03-10 来源:四川日报

  刘奇葆蒋巨峰参加审议
  本报北京3月9日电(川报集团特派报道组)出席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的四川代表团8日下午和9日上午在驻地举行小组会议,审议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关于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草案,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选举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的办法草案。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四川代表团团长刘奇葆,省委副书记、省长、四川代表团副团长蒋巨峰等参加审议。
  代表们认为,我国刑事诉讼制度总体上科学合理,但近年来一些引起广泛关注的案件暴露出刑事诉讼法存在的问题。此次修正历经16年讨论研究,汲取了各方面意见,坚持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体现了社会的发展、时代的要求,有望成为我国刑事诉讼法制发展的新里程碑。
  审议中,代表们一致赞同把“尊重和保障人权”写入刑事诉讼法,认为这是中国司法在文明化、人性化、科学化上的一个飞跃,必将有力地推进我国刑事诉讼制度的民主化、法治化和科学化。同时指出,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求真务实,在遏制刑讯逼供、排除非法证据、解决证人出庭难、细化逮捕条件、挽救犯罪未成年人等方面亮点很多,将更加适应惩治犯罪和加强对公民权利保护的需要。
  代表们还就关于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草案,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选举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的办法草案提出了具体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