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3月7日电(记者党小学)全国人大代表、四川省检察院检察长邓川建议尽快启动人民监督员制度立法工作。
邓川介绍,截至目前,全国检察机关共选任人民监督员4.8万余人次,监督各类职务犯罪案件4.2万余件。为了更好地发挥人民监督员的作用,完善对检察工作的外部监督机制,需要通过立法将人民监督员制度予以制度化、法律化。
邓川认为,人民监督员制度立法的可行性表现在三方面:
一是立法法律依据充分。二是具有一定的立法理论和实践基础。三是立法符合中央精神。2006年中央在《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的决定》中明确提出促进人民监督员制度规范化、法制化建设。2010年中央司法体制改革会议要求进一步探索推进人民监督员制度法制化。去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再次强调要广泛实行人民监督员制度。
邓川建议,尽快启动人民监督员制度立法工作,一是在修订人民检察院组织法时增加“人民检察院办理自侦案件,实行人民监督员制度,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二是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出台《关于实行人民监督员制度的决定》,就人民监督员的职责、选任方式、监督范围和程序、监督效力和保障等作出具体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