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6日上午,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特邀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副主任苏军作《预算法》专题讲座。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彭渝主持讲座。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润秋、刘道平、曾省权、李向志出席。 预算法,有“经济宪法”之称,修改预算法历经三届人大,百易其稿。终于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决定》,并将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苏军在讲座中围绕预算法修改的重大意义,怎么样来修改;新预算法的主要内容,如何加强全口径预算管理与监督、人大预决算审查监督;增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预算活动的公开性、预算执行的规范性;规范财政转移支付及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等方面内容作了详细的讲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