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的情况报告(书面)

时间:2010-04-06 来源:四川人大网
  

2010年3月30日在四川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上

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王宇坤

 

四川省人大常委会:
  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0年2月24日至26日在北京举行,会期3天。吴邦国委员长主持会议,并在会议结束时发表重要讲话。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兆国、路甬祥、乌云其木格、韩启德、华建敏、陈至立、周铁农、李建国、司马义•铁力瓦尔地、蒋树声、陈昌智、严隽琪、桑国卫出席会议。国务院副总理回良玉、张德江、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等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共有12项议程。其中法律案4项,条约议案1项,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食品安全法实施情况的报告1项,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稿1项,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资格报告1项,还有人事任免案等。会议审议并批准了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议程草案、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列席人员名单草案。16名全国人大代表应邀列席会议。
  会议闭幕后,全国人大常委会举办了专题讲座,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中国科学院院长路甬祥作了《迎接新科技革命挑战,引领和支撑中国可持续发展》的讲座。
  常委会初次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修正案草案》,继续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修订草案》,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动员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修正案》; 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会议还表决通过了其他任免案。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发表的公告,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现在实有2981人。 现将会议的主要内容汇报如下:
  关于初次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修正案草案》的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自1997年5月公布实施以来,对于保证政令畅通,维护行政纪律、促进廉政建设、提高行政效能,发挥了重要的作用。随着依法行政进程的加快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深化,行政监察的对象、方式、程序以及监察机关的职责等需要充实和完善。监察部在认真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起草了行政监察法修订草案送审稿,国务院法制办广泛征求意见和认真审查修改,形成了行政监察法修正案草案。草案进一步明确了行政监察对象、行政监察方式,增加了提出监察建议的情形,完善了相关制度。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后提交本次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初次审议,受国务院的委托,监察部部长马馼就行政监察法修正案草案作了说明。
  关于继续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修订草案》的情况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于2009年6月对保守国家秘密法修订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初次审议后,法律委员会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和各方面的意见,对修订草案逐条进行了审议,对国家秘密的范围、定密层次和定密权限、保密期限与解密条件、保密资格安全审查、涉密人员的管理、泄密行为的调查权和行政强制权、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的罚款权等内容进行了修改。本次会议听取了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孙安民关于保守国家秘密法修订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对这部法律草案进行了第二次审议。常委会建议对这部法律修订案草案进行继续审议。
  关于审议通过的2项法律案情况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动员法》
  2009年4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对国防动员法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2009年12月第十二次会议对草案进行了再次审议。法律委员会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两次审议的意见和和各方面的意见,对草案进行了审议,对国防动员建设的指导原则、国动委议定事项的组织实施、科研单位参与重要国防产品的研发享受政策优惠、作战支援保障勤务等内容进行了修改。本次常委会会议听取了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洪虎关于国防动员法草案修改情况的报告,审议并表决通过了这部草案。该法自2010年7月1日起施行。
  会议通过的国防动员法,立足我国国情,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按照国防动员建设要与国防安全需要想适应、与经济社会发展想协调、与突发事件应急机制相衔接的要求,从法律上进一步明确了国防动员组织领导机构及其职权,确立了国防动员的相关基本制度,对平时动员准备、战时动员实施等作了规范,对于加强国防建设、积蓄国防潜力,增强国防动员能力,维护国家安全,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修正案》
  现行著作权法于1991年6月1日实施以来,对保护著作权人合法权益,鼓励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目前,一是国务院制定了《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对著作权的保护、运用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需要对现行著作权法的个别条款进行修改;二是我国于2001年12月加入了世界贸易组织,相继加入了一系列著作权保护的国际公约,著作权保护的法律环境发生了一定变化,需要对现行著作权法中有关作品出版、传播监督管理的原则规定作必要的修改。本次常委会会议听取了国家出版局局长柳斌杰作的关于著作权法修正案草案的说明,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决定》。
  此次常委会通过的著作权法修正案,对进一步完善著作权法律制度,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使我国著作权法律制度进一步与我国参加的国际公约相一致,具有重要意义。
  听取和审议了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检查食品安全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食品安全是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民生问题,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广泛关注。本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路甬祥代表全国人大常委会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组作的关于检查食品安全法实施情况的报告。2009年9月到11月,路甬祥、韩启德、李建国、陈昌智、桑国卫副委员长分别带队,深入10个省区市进行检查,还委托21个省区市进行自查,全面了解实施情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时提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有力促进了食品安全法的贯彻实施。
  审议中,常委会组成人员充分肯定了检查组的工作,普遍赞成执法检查报告,并就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委员们强调,各地区、各部门一定要本着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尽快理顺和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加快制定、清理和完善配套法规,抓紧制定和修改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建立食品安全风险检测和风险评估机制,加强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努力实现食品安全的全程监管和科学监管,切实改善我国食品安全状况,确保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会议审议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稿
  会议期间,常委会组成人员认真审议了常委会工作报告稿 ,普遍表示赞同。认为报告稿总结工作实事求是,客观反映了一年来常委会工作的特点和亮点;部署工作重点突出,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审议中委员们一致认为,过去的一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依法行使职权,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的进展,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作出了新的贡献
  常委会委员们表示,在新的一年里,要在提高立法质量的前提下,抓紧制定和修改一批重要法律,全面完成法律法规清理工作,确保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如期形成。要紧密围绕中央提出的“五个更加注重”,以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为重点加强对经济工作的监督,以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重点加强对解决民生问题的监督,以增强监督实效为核心进一步完善监督工作方式方法,着力推动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确保今年经济社会发展任务目标的顺利实现。
  会议还批准了条约和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表决通过本来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菲律宾共和国领事协定》的决定。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个别副主任委员的任免名单,以及国务院、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的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吴邦国委员长在会议结束时发表重要讲话
  在完成各项议程后,吴邦国委员长发表重要讲话。
  吴邦国委员长说,本次常委会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为即将召开的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作准备。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常委会工作报告稿,通过了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议程草案、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列席人员名单、代表资格审查报告等有关文件。目前大会的各项筹备工作已经基本就绪。一个多月来,大会秘书处做了大量扎实细致的工作,希望大家继续以饱满的政治热情、良好的精神风貌、严谨的工作作风,再接再厉,努力做好各项服务保障工作,确保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顺利进行。
  吴邦国委员长说,会议期间,大家对有关法律草案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请法律委会同有关方面认真研究,进一步修改完善相关法律草案,提请以后的常委会会议审议;对执法检查报告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请常委会办公厅汇总整理成《审议意见》,连同执法检查报告一起,送国务院及有关部门研究改进工作参考。
  吴邦国委员长说,即将召开的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是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会议将听取审议常委会工作报告和“一府两院”工作报告,审查批准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以及中央预算,审议通过选举法修正案草案。开好这次大会,对于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凝聚全国各族人民的智慧和力量,全面完成“十一五”规划的各项任务,开创中国特色
  社会主义新局面具有重要意义。我们要与全体代表一道,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对形势的分析判断和对工作的决策部署上来,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把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开成一次“民主、团结、求实、奋进”的大会。
  吴邦国委员长在讲话中要求:
  一要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要认真执行大会的议事规则和程序,坚持重实际、说实话、求实效,充分尊重和保障代表的民主权利,切实反映人民意愿,广泛集中人民智慧。
  二要增强大局意识,提高审议质量。要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出发,坚持讲大局、抓重点、议大事,实事求是地评价各国家机关的工作,认真负责地提出意见和建议,把各项报告和议案审议好修改好。
  三要虚心听取意见,自觉接受监督。大会期间,常委会要向代表大会报告工作,这是常委会向代表大会负责、受代表大会监督的重要内容。我们要虚心听取代表意见,自觉接受人民监督,不断加强和改进常委会工作,更好地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不辜负人民的重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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