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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昌县人大常委会加强群众信访问题督办

时间:2009-10-26 来源:人民权力报  作者:肖传书 李文荣 田业同
  

  “我们的劳动合同签了,”日前,隆昌县华隆纺织公司的职工奔走相告,为签下劳动合同感到高兴。隆昌县有六个较大的纺织企业,从业人员数千,过去没有及时签署劳动合同,员工意见大,不少人到人大常委会反映。在县人大常委会的监督下,现在这些企业都与员工签订了用工合同,有的还作了鉴证。
  这一切,正是县人大常委会加强群众信访问题督办,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化解各类矛盾,实现社会和谐的结果。
  县人大常委会信访工作程序上严格实行常委会主要领导对信访工作负总责,分管副主任、委室领导、信访部门层层责任到位的工作制度,确保了人大信访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具体人员负责,对省、市人大交办的信访件以及其他涉及全局、影响面宽的信访件,坚持常委会主要领导亲自阅批制度,确保案件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并建立健全了领导工作日值班接访制度。
  县人大常委会的信访有交办和督办机制,所有来信来访件件有登记、事事有回复。对受理的每一件信访件,分管信访工作的领导签出意见后,由分管副主任负责,转交“一府两院”和有关乡镇、部门,并抓好案件的督查督办,一包到底,直至案结事了。建立综合协调机制。建立人大信访办与上下级人大信访部门纵向网络、人大信访办与县群众工作局和“一府两院”信访机构之间的横向网络、人大信访办与人大各委室之间互相联动的内部网络。
  《劳动合同法》正式施行后,到县人大常委会信访办反映劳动合同纠纷、未给职工购买保险的信访件大量增加,特别是多年来反映强烈的水利农机系统职工的待遇问题、工商所原聘请的市场管理人员的养老保险问题在今年反映得更加强烈。针对这一现象,县人大常委会一是及时将听取县政府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的情况报告列入常委会审议议题,并组织开展审议前的调查视察,走访企业负责人和职工代表,了解基层意见,并及时向劳动部门反馈意见,督促做好劳动仲裁和劳动执法监察工作,防止和减少企业违反劳动合同法、损害职工利益的行为,从源头上减少劳动合同纠纷信访件的增加。二是运用调查视察督促落实。县人大常委会针对农民工既购买新农合保险又购买农民工医疗保险的问题,组织了专题调研,收集农民工的意见,并及时将收集的意见转交政府及有关部门,督促其研究完善,做好两种保险的衔接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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