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宣传力度 惠及农村农家 注重长效管理
为了深入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使这项工程更加惠及广大群众,真正成为改变城乡环境卫生面貌、提升纳溪人居环境质量的“革命”,最近,泸州市纳溪区人大常委会对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行了广泛深入的调研和审议,结合纳溪实际提出了加大宣传力度、惠及农村农家、注重长效管理等审议意见建议。
去年以来,纳溪区区、镇政府增强共识,认真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目标,建立机构,落实人员,明确职责,加强宣传,扎实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和国卫迎复检工作,投入2700余万元用于改造基础设施、充实队伍,为整治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在工作中实行领导联镇、部门包街、职工包段、网格化管理等工作机制;突出重点,开展 “五乱”治理、市场升级等专项整治工作;建立了明察暗访、群众举报、电视曝光等监督制度和效能问责制度;对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通报,逗硬考评。通过近一年的整治和建设,城镇面貌大为改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和国卫迎复检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在调研和审议中也发现一些亟待改进和解决的问题:一是存在“上热下冷”现象,基层群众发动参与不够,政府干得欢、群众旁边看,干部上班、群众歇凉,城镇热闹、农村不料,农村群众和部分城镇居民及经营业主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还不够。二是部分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餐饮业污染源的治理力度不够。特别是农村及城乡结合部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环境脏、乱、差仍然突出,食品安全隐患大;城、镇餐饮业油烟污染整治工作进展缓慢,群众反应强烈。三是农贸市场及偏街小巷的卫生死角和占道经营行为有不同程度的反弹现象。四是镇、街道由于受执法权限约束,在综合整治执法过程中力度不够。五是环境治理资金短缺,特别是集镇、村庄的环卫设施建设投入严重不足,导致治理工作的难度加大。
针对以上问题,区人大常委会提出重点审议意见,要求区、镇政府和区级相关部门今后应着力抓好以下工作:
1、加大宣传,营造氛围,进一步发动群众参与,促进文明行为养成。要利用城乡环境治理“七进”和“讲文明、树新风、改陋习”等活动平台,加大宣传力度,发动群众参与,教育引导广大群众转变观念,克服垃圾乱扔乱倒和随地吐痰等不良行为,养成爱护环境的良好行为习惯,不断提高市民的环境卫生意识和文明素质。
2、继续抓好“五乱”治理及乡容村貌、污染源等的整治工作,巩固成绩,防止反弹回潮。一是要着力抓好“脏乱差”的整治,坚持门前三包制度,消除管理盲区和卫生死角,进一步明确管护责任,切实解决偏街小巷、居民小区无人管和管不住的问题,对乡容村貌要通过规划和整治后,逐步达到省政府提出的 “四化”标准。二是在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时,要定期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特别是农村及城乡结合部的“小作坊”生产环境脏、乱、差现象整治情况进行检查,督促生产业主限期整改,消除食品安全隐患,确保食品生产安全。三是加大对餐饮业油烟排放整治力度,妥善解决好油烟污染问题。四是继续加大卫生防病及除“四害”专项整治力度,通过消杀治理,使“四害”密度控制在国家规定的指标之内,确保市民食品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水卫生安全。
3、加强城管队伍建设。区级有关部门应抓好管护队伍建设,加强业务培训,提高管理人员、保洁人员素质,并依法授权和委托镇级执法机构行使执法权,增强使各镇在市场管理、集镇建设、农村生活环境整治执法中的力度;可借鉴先进县、区对城区环境综合整治的一些经验,委托授权街道办事机构一些事权。充分调动各镇、街道参与治理工作的积极性。
4、继续指导各镇、街道深入抓好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结合镇、街道、村实际,搞好规划,增加投入,添置必需的环卫硬件设施,使广大农村和农民真实享受到治理工作带来的实惠和好处。
5、积极向上争取资金,采取多渠道筹资办法,切实缓解全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经费严重不足的问题。
6、强化协调配合,进一步总结和完善全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长效管理机制。全区上下要进一步明确职责,强化部门配合,落实目标任务,增强协作意识。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上下协调、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