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资阳市人大常委会组织人员专题调研了《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情况。
2007年《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颁布以来,资阳市和各县(市、区)层层召开宣传发展推进会,采取报社开辟宣传专栏、街头设点解答、印发宣传资料、张贴标语挂图、出动宣传车、“科技三下乡”等形式广泛宣传,为该法的贯彻实施奠定了坚实基础。市委、市政府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重点产业化龙头企业负责人、财务会计人员的法律政策和业务培训,制定扶持政策,搭建融资平台,创新机制体制,发展特色产业,抓好典型示范,促进了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有序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已经成为发展现代农业、带动农民致富增收的重要载体。2008年,省农业厅把资阳市安岳县确定为全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试点县。
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充分肯定了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取得的成绩,提出要坚定稳健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信心,拓宽政策扶持范围,推进专业合作社向多行业、多领域、跨区域发展;要进一步健全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内部运行机制,重点在健全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利益分配、管理决策、民主管理、风险防范、公共积累等机制上下功夫;要理顺合作社管理体制,加强合作社经营管理人才培训,坚持规范与发展并重,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