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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为那片林海常在——合江县人大常委会开展《森林法》执法检查纪实

时间:2009-11-30 来源:合江县人大办 作者:赵红
  

  为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依法监督和支持林业工作健康发展。今年9月,合江县人大常委会《森林法》执法检查组在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罗德荣的率领下,分三个小组,深入全县9个重点林区乡镇和国家级森林公园、AAA级旅游区——佛宝旅游风景区,对贯彻实施《森林法》进行了检查。
  检查:务求突出重点
  “天保工程”实施如何,退耕还林工程效果是否明显,林业产业化体系是否具备规模,森林资源的保护措施是否发挥了作用?几个问题成为了这次执法检查的重点。
  带着这些问题,检查组开始了连续二十余天的实地检查,行程涉及9个重点林区乡镇,8个林业工作站,10多个村社以及佛宝森林公园。检查组边走边看,通过听取汇报,观看现场,查阅资料等方式,向乡镇,企业业主和群众了解情况。
  从检查情况看,近年来,全县县乡两级政府高度重视林业工作,不断创新管理模式,积极推进集体林权改革,严格依法管理,步步深化森林的管护、采伐、管理各个环节,大力发展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全县林业产业得到了长足的发展。
  据林业部门负责人介绍,自1998年实施天保工程以来,全县新增加人工林面积93270亩,封山育林136230亩,完成投资7435万元(其中,中央投资6337万元)。依法对136万多亩森林实施常年性管护,强化森林防火工作,没有重大森林火灾发生。森林病虫害成灾率连续5年控制在0.3‰以下。依法查处破坏天然林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森林覆盖率比实施天保工程前提升了2个百分点以上,森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巩固了生态建设成果。
  2001年退耕还林实施以来,全县23个乡镇已实施退耕还林10.45万亩,质量普遍较好,保存率和成活率都高,个别较差的地方,通过政府引导,农户进行了补植或换种,达到复查验收标准。对退耕还林依法进行了确权,颁发了林权证6万本,明确了产权,确定了经营主体,受到群众的欢迎。
  从2007年以来,全县还采用有偿出租、入股分红、产权置换、合伙开发等方式造林22万亩,通过招商引资,引进辉鑫木业等规模以上林产加工企业8家,仅2008年就实现林产工业总产值2.7亿元。车辋镇金龙、新桥等村充分利用丰富的竹资源,同县内外企业签订合同,实现以竹换路的发展思路和方法,检查组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和支持。
  检查组还了解到,近三年来,林业主管部门强化林政管理,共查处违法案件345起,行政处罚500余人次,依法查处刑事案件8件,刑事处罚8人,在林区群众中引起了强烈反响,有效地维护了林区管理秩序。
  宣传:让法律深入人心
  “近几年盗砍乱伐的有没有,处罚的有多少?”
  “乡镇林区管护人员现状如何,责权利是否明确?”
  “是否发生了火灾,林区交通现在建设得怎样”
  “乡上对发展竹木产业有哪些新的思路,主要运作方式有哪些?”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以来,所产生的林权纠纷解决得如何了?”
  ……
  每到一处,检查组都要认真听取当地政府汇报,查看林区管护卡点及森林防火设施,并走访林区基层干部群众、人大代表、林区管理员以及木材企业业主,详细询问相关情况。
  检查中发现,虽然林业主管部门和乡镇在宣传贯彻《森林法》上下了很大功夫,但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个别乡村在《森林法》的宣传形式上比较单调,缺少有较强针对性的宣传内容。少数群众对学习《森林法》的重大意义认识不足,个别地方村社存在因公益性建设砍伐林木,用地不申请不报批的现象,部份群众对森林防火安全抱侥幸心理,清明扫墓、旅游人员进入林区违规用火、林区群众烧荒烧稻草现象时有发生。
  检查组每走一处,就指出一次问题,宣传一次法律法规,并对《森林法》的重要条款重点强调,建议各地要进一步加大宣传的力度,有针对性地向纵深发展,特别是对长期生活在林区又不识字的林农、“痴、呆、聋、哑、傻”等五种人、儿童和外地进山的游客,要采取不同的行之有效的措施,让《森林法》真正深入人心。
  座谈:把脉开出良方
  在深入基层和相关单位实地检查后,10月13日,检查组召集了林业局负责人及相关职工、部分人大代表进行了座谈,交换了此次检查的情况,并提出了工作建议。
  “林区基础设施建设落后,道窄路烂,用于森林管护的资金又紧缺,一旦发生火灾,可就鞭长莫及了。建议县上加强林区基础设施建设,修通重点林区道路,建好防火通道。”县人大农工委负责人首先发言。
  “林权制度改革后,部分林权纠纷迟迟得不到有效解决,如福宝镇林场与骑龙村几个社的农民因3000亩楠竹林林权产生争议,几年来通过多次调处 均未能解决,建议林业主管部门动真格,及早解决这个老大难问题。”参加座谈的一位县人大代表指出了存在的问题。
  “群众反映对违法采伐木材打击力度不够,处罚过轻,即使追究刑事责任,也是缓刑为主,未起到震慑犯罪的作用,今后要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维护法律的尊严和严肃性。”一位常委会委员提出了自己的建议。
  “在竹木经营方面,个别乡镇存在不正当竞争的现象,造成矛盾纠纷急需调解,乡镇务必要高度重视,正确引导,在鼓励以路换竹的基础上,保护好村民与公司的互利互惠。”检查组的成员针对问题开出了处方。
  座谈会气氛热烈,大家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指出了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措施,县林业局负责人在笔记本上认真地记下了会上的发言,并表示将把这些建议和意见,向全局干部职工通报,并认真研究和办理。
  审议:力促整改落实
  10月28日,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八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执法检查组的检查报告,并书面审议了县政府关于贯彻实施《森林法》的情况报告。
  执法组在会上针对部分地方宣传形式单调,部分群众森林保护意识差,盗砍乱伐和超计划采伐在一些地方比较严重,森林资源综合开发利用不够,竹木加工企业效益低,科技兴林步伐滞后,管理和发展投入不足,林权纠纷仍然较为突出等问题,提出了不少有针对性的建议和意见。
  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罗德荣代表执法检查组,对县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贯彻实施《森林法》所作的工作给予了肯定,并要求全县上下采用通俗易懂,喜闻乐见的形式和内容,进一步深入宣传贯彻《森林法》,努力提高干部群众的林业法制意识。严格林木采伐管理,严厉打击盗砍乱伐行为,进一步修订和完善林区各项管理制度,做到计划早下达,设计早开展,监管更到位,责任严落实,管理更强化。加强森林经营管理,搞好林业综合开发利用,认真研究和总结林业经营管理中涌现出来的好形式,不断完善经营管理方式,让生态更加优化,让农民切实增收,促进林业生产又好又快发展。高度重视林权纠纷调解,拿出强有力的措施和办法,努力化解各种矛盾纠纷,促进林业产业健康发展。加大林产业发展管理投入,及时到位项目资金。进一步规范育林金的征收和使用管理,确保林业产业正常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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