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安市人大常委会举行常委会会议,首次集中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研究处理市人大常委会年度作出的审议意见落实情况并对每个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2009年,该市人大常委会作出审议意见6个,已研究处理的4个,正在研究处理的2个。常委会会议对办理完结的4个审议意见进行了满意度测评,测试结果:3个满意,1个基本满意。主要做法是:常委会表决通过审议意见后,形成《书面意见书》转交“一府两院“,责成在4个月内,最迟不超过6个月将研究处理审议意见情况由其综合办事机构书面送交市人大相关专门委员会或常委会办事机构征求意见。“一府两院”按意见修改后提交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审议,经主任会议通过后书面印发常委会会议。市人大相关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办事机构结合视察、调研或执法检查等活动对研究处理情况进行调研和督办。每年年终的最后一次常委会将“一府两院”研究处理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情况列入议题,听取和审议此专项工作报告,并按照满意、基本满意和不满意3个等次对每个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进行测评,对测评不满意的,将通过依法启动质询,进行特定问题调查,提出撤职案等方式,使审议意见落到实处。此外,还将此做法写入制度规范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