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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中县人大常委会开展代表接待选民活动有实招

时间:2010-01-20 来源:许平晖 吴盛国 游宗荣 作者:人民权力报
  

  “作为县人大代表,参加代表接待联系选民活动不可以马马虎虎,在这项活动中,我逐渐养成了记录履职活动的习惯,这对发挥代表作用有很多好处。”资中县一位人大代表的一席话,反映了该县人大常委会开展代表接待联系选民活动取得的成效。
  2007年5月,县人大常委会制定了《关于县人大代表定期接待联系选民的试行办法》(以下简称《试行办法》)。《试行办法》明确规定,县人大代表定期接待联系选民的主要方式有:可以采取定期定点约见选民、接待选民、走访选民;可以召开选民座谈会、分片联系选民等形式。县人大代表接待联系选民的主要内容包括:人大代表向选民宣传宪法、法律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了解本级和上级人大的决议决定贯彻执行情况;了解“一府两院”及有关部门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清政廉洁的情况;了解有关部门承办的代表建议办理情况;人大代表向选民述职或汇报履职情况,主动接受选民的监督。
  2008年初,资中县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向每一位县人大代表印发了《试行办法》。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杨秀彬在大会闭幕会议上做了题为《履职行权是人大代表的神圣职责》的重要讲话,动员并号召人大代表要认真学习、宣传、执行《试行办法》,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在开展该活动中,县人大常委会要求每位县人大代表编写年度定期接待联系选民活动的实施计划。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身为人大代表的“一府两院”领导成员每个季度开展一次接待联系选民活动,其他县人大代表每半年开展一次;代表对选民反映的问题或提出的建议、意见要认真做好记录,能解答的当场解答,不能解答的要转报所在代表小组共同商量解决。代表要填写《选民意见和建议表》,通过代表小组上交县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机构,再统一转交有关单位办理。
  为调动无固定工资收入的县人大代表参与接待联系选民活动的积极性,县财政按标准给予误工补助。
  《试行办法》施行以来,县人大常委会领导及代表工作机构人员深入选区跟踪了解代表接待联系选民情况,掌握工作动态;常委会会议听取并审议了“一府两院”办理选民建议、批评和意见情况的专题报告;对人大代表联系选民收到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县人大常委会督促相关部门办理和答复,对解决或办理质量好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县人大常委会在闭会期间共收到代表在联系选民活动中收集到的建议、批评和意见83件,都及时转交“一府两院”办理,取得了明显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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