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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审议意见落到实处——广安市人大常委会创新监督机制推动审议意见办理记

时间:2010-02-04 来源:人民权力报 作者:秦毅 龚德军
  

  “2009年,按照广安市人大常委会作出的6个审议意见,市政府组织相关部门专题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切实整改,取得了积极成效。”在广安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10次会议上,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庭继岗就研究处理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办理情况作了汇报。这是继市政府专项报告审议意见办理情况后,集中于年底“交账”,向市人大常委会再次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
  审议意见如何落实,是监督法出台后人大监督取得实效的关键所在。为了防止“文来文往”和审议后落实不到位,市人大常委会于2009年年初修订了“一府两院”研究处理审议意见的办法,明确规定:市人大常委会对“一府两院”年度研究处理审议意见的情况,列入常委会议题进行审议。这意味着,在对审议意见办理完毕的基础上,市人大常委会要求“一府两院”在年终对审议意见的办理进行“回头看”,把工作措施再梳理、再落实。如此办理,其效果是显而易见的——
  在去年6月通过关于检查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基础上,市人大常委会加强了跟踪办理,针对专业合作社运行不规范问题深入查找和分析原因,要求市政府及相关部门紧紧围绕优势产业加大培育力度,出台配套政策促进农业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
  在年终审议意见“再审议”的清单上,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欣喜地看到,市政府对审议意见的办理和跟踪督促理十分重视,专题召开了全市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工作大会,将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纳入区(市、县)级相关部门目标考核,强调要把农民专合经济组织做多、做优、做强。并抓好宣传、强化引导、规范运行。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再次审议这一办理情况时,由衷地对办理情况表示满意,同时对下步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各地认真落实,切实加大扶持、优化环境,推进了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快速发展。去年,全市新增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91个,专合组织成员户均纯收入实现了新的较快增长。
  人大监督链条没有因为审议意见的办理结束而中断,再审议、再督促、再落实,形成了一条有规范有序的审议意见跟踪监督程序。去年以来,市政府对市人大常委会作出的关于环境影响评价法实施情况审议意见、2009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议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农村社会治安管理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情况的审议意见,严格按照市人大常委会的时间要求,在四个月至迟不超过六个月研究处理完毕,并报告了研究处理情况。而年终集中报告所有审议意见的办理情况,进一步推动了审议意见办理的落实。在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法实施情况审议意见过程中,市政府扎实落实整改措施,强化源头管理,认真开展规划环评,严格执法监管,确保了全市大中型项目环评执行率、“三同时”执行率均达到100%。市政府对市人大常委会作出的关于农村社会治安管理报告的审议意见十分重视,认真研究处理审议意见,提出5条具体意见深化落实,深入开展基层法制教育,严打涉农犯罪,大力整治治安突出问题,切实保障农村留守儿童和“空巢”老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确保了全市农村治安平稳态势。
  在集中督办审议意见的过程中,市人大常委会对市政府正在办理的就业促进法实施情况的审议意见,也集中听取了情况汇报,要求不断优化就业服务,扎实搞好职业技能培训,不断创新创业扶持举措,全面落实促进就业经费。市政府召开专题办公会议及时研究,着力解决就业供求和结构性矛盾,加大政府资金投入力度,健全完善就业服务机构,加强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通过市政府促进就业的方针和措施的进一步落实,就业渠道不断扩大,推动了全市劳动者自主择业和市场调节就业,确保了就业局势基本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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