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人大机关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更好地服务于全省、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达州市人大常委会在今年正以“五强化、五突出”为举措,力保新出台的《廉政准则》有效贯彻落实。
一是强化对准则内容和精神的准确把握,突出理解的深刻性。常委会党组中心组、机关党委及各支部,将把《廉政准则》作为近期政治学习的主要内容之一,实行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准则的要求上来,切实规范从政行为。二是强化领导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突出榜样的示范性。要求副县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以身作则,模范遵守《廉政准则》,带头做到标准更高、要求更细、律己更严,当好学习的表率、落实的表率、接受监督的表率,并对照《廉政准则》查找差距,加强对自己、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的管理约束,主动接受监督。三是强化对准则的执行和落实,突出实施的刚性。坚持自查自纠与组织处理相结合:一方面要求全体党员干部对照《廉政准则》认真查找廉洁从政方面的薄弱环节,深入分析原因,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予以解决;另一方面由党组对查摆问题的处理情况进行登记和跟踪问效,凡发现有错不纠、顶风违纪的一律按有关规定顶格处理。四是强化与创建“廉洁型”机关相结合,突出准则的推动性。常委会机关以创建“廉洁型”机关为抓手,将党风廉政建设的制度涵盖教育、预防、监督等各方面,进一步健全以党组中心组学习、反腐倡廉专题民主生活会、廉政谈话、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述职述廉、机关财务管理和通报、重大支出集体决定等为主要内容的制度体系,着力完善具有人大机关特色的预防腐败长效机制。五是强化惩防体系建设承办任务的落实,突出工作的互动性。常委会将按照《达州市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实施细则》的要求,及时分解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定期召集政府有关组成部门开好联席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督促检查工作进度,切实抓好牵头和协办任务的完成,确保贯彻落实廉政准则与构建惩防体系良性互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