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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人大常委会四措并举搞好监督法执法检查

时间:2010-04-06 来源:达州市人大常委会 作者:黎潇 段昌林
  

  今年以来,达州市人大常委会将监督法作为全市执法检查的第一要务,采取四条措施强力推进,着力将其作为整个执法检查工作的“牛鼻子”,以确保法律法规深入贯彻实施,助推当地经济社会科学发展。
  一是科学确定工作思路。在年初研究全年执法检查计划的主任会议上,大家一致认为监督法的实施事关全市民主法治建设进程,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人大职能发挥和地位显现,经深入研究、充分酝酿,最终确立了“纳入计划、重点检查、客观反映、全面总结、促进工作”的监督法执法检查思路,并作为全年执法检查的头等大事。
  二是统分结合深入检查。今年3月中旬至下旬,市人大常委会成立了以常委会部分组成人员、部分市人大代表为成员的两个检查组,分别由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邓宏志、秘书长陈绪科和副主任张志科、严选带队,先后深入开江县、宣汉县和渠县、万源市4地进行实地检查。检查组采取听取专题汇报、与有关基层单位负责人座谈、查阅工作资料等方式,全面进行检查。检查结束后,两个检查组及时召开“碰头会”汇总情况,研究处理意见,并撰写出有情况、有分析、有对策的高质量执法检查报告。
  三是全面了解实施情况。检查组以“成绩不夸大、问题不回避”为原则,除掌握了全市各级人大常委会认真组织实施,“一府两院”积极执行,各地学习宣传氛围较浓、监督与接受监督意识较强、处理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较准、执行监督法效果较好,为推进民主法制建设,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作出了积极努力等正面信息外,还查找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财政预算审查等方面存在的一些薄弱环节。
  四是正视不足改进工作。检查组要求各地要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更要针对问题抓整改、围绕不足求完善,今后工作中必须进一步深入学习、广泛宣传,为更好地贯彻实施《监督法》奠定坚实的基础;必须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牢牢把握监督工作的重大政治原则;必须密切配合、相互支持,正确处理好监督与被监督、监督与服务的关系;必须突出重点、改进方式,不断增强监督工作的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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