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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胜县人大常委会严要求指导人大代表监督安全生产

时间:2010-04-06 来源:武胜县人大常委会 作者:匡波
  

  近日,武胜县人大常委会召开人大代表监督安全生产工作总结会,县人大常委会各位副主任、县政府领导、县安监局负责人,各乡镇人大代表监督安全生产小组、部分人大代表监督安全生产义务监督员参加了会议。会议总结了2009年人大代表监督安全生产工作,安排部署了2010年工作,表彰了2009年人大代表监督安全生产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张洋华就如何抓好人大代表监督安全生产提出了要求。一要明确人大代表监督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意义。监督法律实施是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定职权,县乡两级人大组织人大代表监督安全生产工作、监督安全生产法在我县的贯彻实施,是职权所在;各级人大是代表人民行使权力的机关,县乡两级人大监督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不受到损失,是职责所在;组织人大代表监督安全生产工作,是县委交给县人大常委会的重要工作,是落实县委决策部署的具体行动,是工作所在。二要明确监督目标。县乡两级人大代表监督安全生产工作机构要紧紧围绕全县“杜绝重特大事故、预防和减少一般事故”的安全生产总目标,组织人大代表扎实开展好监督活动,确保全县安全生产总目标的实现。三要明确监督重点。县乡两级人大代表监督安全生产工作机构要督促政府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抓好安全生产宣传和日常监管;要督促政府健全安全生产监管机构、落实具体人员;要积极参与政府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督促其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关于整改具体安全隐患的建议。四要灵活监督方式。县乡两级人大代表监督安全生产工作机构要查看政府及有关部门是否按要求签定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是否真正得到落实;要组织人大代表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及时向政府有关部门移交,并强力督促整改;要将整改安全隐患不力的单位和个人、整改有难度的安全隐患及时向县人大常委会汇报,由县人大常委会提出处理建议并向县委汇报,推动各级各部门安全监管到位、安全隐患整治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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