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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发挥人大职能 积极助推灾后重建

时间:2010-04-06 来源:青川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作者:李清华
  

  广元市青川县是“5.12”汶川特大地震重灾县。一年来,青川县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提速加快,又好又快”和“加快建设美好新青川”的战略部署,找准人大工作与灾后重建的结合点,充分发挥人大职能作用,全力推进灾后重建,为实现“三年任务两年基本完成”的灾后恢复重建总体目标做出了积极努力。
  围绕中心,服务全县工作大局
  强化学习,科学认识和把握当前新形势。震后,县人大常委会把抗震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作为压倒一切的中心工作,工作中坚持学习为首,以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灾后重建政策为重点,切实加强政策理论学习,为推进灾后重建夯实政策理论基础。针对灾后重建面宽量大、法律政策性强的特点,县人大常委会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通过专题报告会、法制讲座等形式,组织全县人大系统干部、人大代表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科学发展观、灾后重建相关政策法律法规以及中央、省、市、县委关于加快灾后重建重大工作部署,不断适应灾后重建新形势,切实提高政策理论水平和履职能力。各乡镇人大也结合乡镇实际,组织本辖区人大代表学习了灾后重建政策,视察灾后重建工作,助推了全县灾后重建工作顺利进行。
  适应新形势要求,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加快推进灾后恢复重建上来。灾后重建工作政治性强、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要顺利实现“三年任务两年基本完成”的目标任务,县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务必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依法治国和人民当家作主的有机统一,牢固树立“抓重建就是抓发展,就是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和“全县工作一盘棋,县人大与县政府同炒一盘菜、同唱一台戏”的工作理念,不断创新思维、拓展思路、激发活力,与时俱进,依法履职,确保人大工作与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合拍同步,共同推进灾后恢复重建加快发展。
  深入调研,保证民生促重建
  灾后的城乡居民住房、基础设施建设和教育、医疗卫生秩序恢复发展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工作一直是县人大常委会工作的重中之重。震后,县人大常委会加大了调研力度,先后组织由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教育、卫生、农工委、农业、林业、交通、水利、重建办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多个调研组,由常委会领导带队,深入相关部门、乡镇、业主单位和项目建设现场,采取听、查、看、访和座谈等方式,对灾后重建总体规划、城乡居民永久性住房建设、浙江援建项目和部分重点项目开工情况等进行了专题调研,从基层和群众中掌握详实可靠的基础资料,认真研究灾后恢复重建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总结经验,提出了统筹城乡做好项目规划实施、加快灾后重建步伐等意见,为县委决策、政府施政提供了科学依据。
  去年10月,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县人大常委会建议县人民政府要加快制定学校和卫生院的重建规划,并尽快付诸实施。截止目前,全县已全面完成所有中小学维修加固任务, 39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26所乡镇卫生院已全部交付使用。
  “5.12”特大地震造成全县36个乡镇不同程度损毁,绝大多数集镇需重建。为做到尊重自然、统筹兼顾、科学重建,集镇恢复重建的规划至关重要,县人大常委会在组织专题视察组视察后,提出城镇的重建规划要突出“五个优先”的原则,合理调整城镇乡村、基础设施和生产力布局,加快城镇建设步伐等意见。目前,已全面启动乡镇场镇街道、给排水、市政桥梁、河堤、广播电视、通讯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力争年底基本形成乡镇骨架体系,明年5月底前基本完成城镇住房重建任务。
  强化监督,推进阳光重建
  加强工作监督,保证灾后重建有序推进。常委会牢固树立“监督与支持并重、在监督中支持、在支持中监督”的理念,着眼发展抓重建,抓好重建促发展,切实加强对灾后重建的监督,支持和推动政府又好又快的推进灾后重建工作。一是认真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常委会主任会议、常委会议专题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抗震救灾、灾后重建规划、灾后产业恢复、灾后教育秩序恢复、灾后农房重建及灾后重建资金物资管理使用等灾后重建专项工作汇报,要求县政府在重建措施上要更加有力,在重点上要更加突出,在管理上要更加规范,有力地促进了高效重建、阳光重建、廉洁重建。二是积极开展集中视察检查。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县内各级人大代表多次深入学校、卫生院、乡镇和农村建设工地现场,对全县城乡居民住房建设、产业恢复、治安秩序、就业再就业和劳务开发、乡镇集镇规划建设等方面的工作进行视察。特别是在国庆前夕,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市县人大代表深入到乡镇、村社、学校、卫生院等对全县的教育、医疗卫生、交通、产业恢复发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等方面的工作进行集中视察,比较系统、全面地了解了全县灾后重建的实际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了切实可行的视察意见和建议,有力地推动了灾后重建工作。
  加强法律监督,营造灾后重建法治环境。常委会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督促政府深入开展“五五”普法教育,特别是把防震减灾法、突发事件应对法、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条例和水污染防治法等作为普法的重点,不断强化群众的法治观念。对政府拟出台的关于灾后恢复重建的规范性文件,积极组织开展备案审查,确保文件的合法性。积极配合上级人大开展执法检查,切实保障突发事件应对法、防震减灾法、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条例和水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保证党和国家关于灾后重建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让整个灾后重建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运行,为灾后重建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深入一线,加快灾后重建
  面对异常艰巨繁重的灾后重建任务,县人大常委会领导率先垂范,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在推进灾后重建中的独特优势和重要作用,着力推进加快重建步伐。
  常委会领导按照县委的工作部署,常委会两位副主任分别担任县城重建指挥部指挥长和副指挥长,负责老城排危、小区建设以及新区板房腾挪、项目征地拆迁和建设等工作。其它几位副主任每人联系1个片区、常委会组成人员分别联系一个乡镇(部门)的灾后重建工作,经常性到所挂包片区和乡镇检查指导灾后重建工作,多次深入施工现场,全面了解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加强统筹协调和一线指挥,切实帮助解决重建项目建设中的实际困难,努力创建精品工程、廉政工程、民生工程。县人大常委会领导身先士卒、率先垂范,在全县灾后重建工作中产生了极强的示范效应,全县各级人大代表积极响应,纷纷建言献策,提出了一系列质量高、操作性强的意见和建议,并利用各种有利条件,带动群众加快重建步伐,有力地促进了全县恢复重建工作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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