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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州市人大常委会对政府性融资公司经营提出要求

时间:2010-04-06 来源:彭州市人大办 作者:廖安福
  

  政府性公司不仅仅在融资

  彭州市现有5个国有公司,主要为政府承担着融资平台的作用。近年来,特别是5.12地震后,这些融资平台公司积极与金融企业治谈合作,经市人大常委会批准的融资贷款额近100亿元,为全市灾后重建和经济发展提供了急需资金。但这些资金都以财政预算作为担保,且是年度地方财政总收入的近十倍。因此,市人大常委会对这些资金的使用,发挥效益情况以及公司的运作情况十分关注。近日,常委会主任会议专门听取了市工投公司贷款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汇报。
  针对公司运作情况,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龙敏指出,国有公司通过人大常委会批准的贷款很多,人大必须履职到位,加强监督。5个国有公司,一要解决好各自的主业和定位问题,立足于各自的主业和政府配置的资源,把企业搞活起来;二要解决好主业和融资的关系,公司不能仅仅停留在为政府融资的职能上,而且要搞好经营,商业性的项目要大胆的介入,不仅要讲社会效益,而且还要讲经济效益;三是希望政府要给国有公司下达经营指标,特别是设定利润目标,保证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减轻财政压力,尽量减少财政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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