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自身建设,理论学习要“实”。坚持换届伊始,专门安排一周时间,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学习常委会议事规则、工作规则和人事任免办法;分批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参加省、市人大培训班学习;以“机关效能建设”、“机关干部作风集中整顿专题学习”等活动为契机,采取集体学习、个人自学等形式,突出学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人大业务、法律尤其是监督法等知识,提升县人大干部队伍整体业务素质。
抓自身建设,工作作风要“实”。坚持会前开展调查研究,注重听取各方面意见,掌握客观资料,为常委会审议和决定重大事项提供准确的依据,增强审议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扎实开展“机关干部作风集中整顿”活动,广泛征求代表、乡镇及县直单位的意见,认真梳理机关在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加强整改,树立良好人大干部队伍对外形象。
抓自身建设,制度建立健全要“实”。根据《监督法》要求和县域实际情况需要,先后修订完善了常委会工作规则、议事规则和人事任免办法;以“干部作风整顿”活动为抓手,修订完善了机关廉政建设、学习、考勤等十项规章制度,基本形成了以制度管人、依制度办事、靠制度正风的工作机制,为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提供了保障。
抓自身建设,办公基础要“实”。 根据工作需要,改善机关办公条件,添置办公桌椅、电脑、电话和公务用车,基本实现了办公自动化;同时,对机关工作人员岗位进行适当调整,增强了人大机关的凝聚力和亲和力,为常委会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创造了条件。(易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