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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人大常委会视察城镇住房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时间:2010-05-19 来源:广元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作者:李毅
  


 

视察组在剑阁县城清江花园小区视察灾后维修加固情况

 

  坚持民生为本和科学重建的理念 
  加快推进城镇住房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5月10日,广元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茂森带领常委会部分组成人员就全市城镇住房灾后恢复重建进展情况进行了视察。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朋友、陈广霖、黄黎明、王永君、贾邦彦,秘书长袁正良及部分委员参加视察。市政府副市长邹瑾、剑阁县、元坝区和市级有关部门负责人陪同视察。
  视察组先后深入剑阁县、元坝区实地察看了部分廉租房、安居小区和灾后房屋维修加固项目。视察组认真听取了市、县区政府工作汇报,客观分析了全市城镇住房灾后恢复重建取得的成效和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并对进一步加快推进全市城镇住房重建,确保受灾群众住房重建任务如期完成提出了建议和意见。
  李茂森在城镇住房灾后恢复重建汇报会上的讲话中对我市城镇住房灾后恢复重建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他说,面对灾后恢复重建艰巨任务,市、县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大力弘扬伟大的抗震救灾精神,把城镇住房恢复重建作为灾后重建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不断创新工作方式,认真落实各项政策,积极筹措重建资金,切实加强指导服务,促使整个城镇住房恢复重建有力有序有效推进,取得了阶段性重大成果。李茂森指出,当前全市城镇住房灾后恢复重建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需要引起政府高度重视并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一是重建进度需进一步提速加快。二是重建资金尚有缺口。三是宣传教育和引导服务工作需进一步加强。四是城镇规划滞后,监管力度不够。
  李茂森强调,城镇住房灾后恢复重建事关民生、事关稳定,是惠及广大城镇居民的民心工程,是决胜灾后恢复重
建的关键所在。要坚持民生为本和科学重建的理念,围绕灾后恢复重建的总体要求和各项目标任务,进一步细化措施,加大力度,加快推进城镇住房灾后恢复重建,确保重建任务圆满完成。
  一要进一步发扬伟大的抗震救灾精神,以饱满的政治热情和工作激情抓好城镇住房重建工作。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严格程序,尽可能简化建房手续、提高审批服务效率,加快推进项目建设进度,千方百计保证今年9月底全面完成任务。
  二要深入细致地做好群众思想政治工作,为加快推进城镇住房重建凝心聚力。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要发挥主导作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做好群众的宣传教育和组织引导工作,营造浓厚的重建氛围,充分发挥城镇居民在住房重建中的主体作用,发扬自力更生精神,积极投身住房重建,用自己勤劳的双手重建美好新家园。
  三要强化城镇住房重建资金筹措与监管,保障城镇住房重建工作顺利推进。要认真落实国家对城乡居民住房重建的各项补助,保证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位;严格兑现国家对住房重建的税费减免政策,降低房屋建造成本;积极筹措重建资金,着力解决重建资金缺口;高度关注城市低收入人群的住房重建,适度予以政策倾斜,帮助他们度过难关。要切实加强城镇住房重建资金监管,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确保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的效益。
  四要对城镇住房重建进行跟踪监管,确保群众住上安全适用的“放心房”。要注重培养、引进和使用专业技术人才,加大科技支持力度,提高重建质量与效益。要加强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管理,强化安全责任意识,落实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制,以安全生产保质量,促效益,树精品。
  五要坚持低碳重建方向,切实抓好城镇板房回拆和利用工作。要坚持以人为本、依法有序、区别对待的原则,耐心细致地做好群众工作,适时做好城区板房拆除工作,让城镇居民尽快开启新的生活。要坚持低碳重建,对拆除的板房要严格加强管理,注重储备,提高循环利用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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