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达州市人民政府召开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今年市人大6件议案、市人大常委会5件重点督办建议的办理工作,并向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级有部门发出通知要求认真办理。
加强组织领导,在办理责任上求“明”。市政府按照领导分工和部门职能,由1名分管副市长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具体承办,涉及几个职能部门共同办理的,明确了主办单位和协办单位。其中,对于2件特别重要的议案,由市长亲自牵头办理。同时,要求所有议案、建议必须在今年7月30日前办结,其办理回复须经市政府牵头领导审签后方可呈送。
强化协调配合,在工作力量上求“合”。市政府要求各承办单位要主动加强与市人大常委会及其相关工作机构和市人大代表的联系,及时报告办理进度和办理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主动邀请他们检查、指导办理工作。对于综合性强的议案、建议,要求主办单位切实负好总责,协办单位积极配合,在自身职责范围内认真解决具体问题,确保办理工作的一致性和完整性。
强化督查落实,在办理实效上求“显”。将人大代表的满意度作为衡量办理成效的重要标准之一,切实加大督查、考核力度,市政府将各部门的办理情况纳入了全市目标(绩效)考核。同时,要求各承办单位不断提升议案和建议的办结率、见面率、反馈率、落实率和满意率,市政府督查室定期不定期地开展督促检查和公开通报,并抓好办后复查和走访代表等工作,着力保障办理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