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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水县人民政府认真办理人大常委关于计划生育工作专项审议意见

时间:2010-08-09 来源:邻水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作者:甘开模、颜胜荣
  

  “有权生有钱生”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去年6月以来,邻水县人民政府对县人大反映强烈的国家公职人员、私营业主、社会公众人物违法生育行为势头抬头的情况开展了专项清理整治,取得明显成效。全县通过自查自纠、群众举报共查处违法生育案件903件,追征收社会抚养费915万元,立案查处31人,其中上报纪委给予党纪、政纪处理的12人,建议免职的4人,“有权生、有钱生”的违法生育现象得到有效遏制,推进了党和国家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在该县的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
  2009年6月,邻水县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计划生育工作情况的报告》后作出了“要集中开展对全县公职人员、私营业主和社会公众人物的计划生育专项清理和执法活动,努力遏制有钱生、有权生,生了逃避违法生育处罚的势头”的审议意见。
  县人民政府对此高度重视,立即召开常务会议,对审议意见进行了认真研究和办理:一是召开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级各部门,县属事业单位主要领导和负责人、工商界业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参加的大会,宣传和强调计划生育政策;二是迅速出台政策,组织全县开展为期11个月的违法生育专项清理整治活动,公开了个人主动申报违法生育和他人检举的处罚区别,公开了举报电话和对举报人的奖励政策;三是建立全县公职人员、私营业主(注册资金在10万元以上)和社会公众人物(县以上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县以上各级表彰的先进个人,村、居、街道四职干部)10500人(户)的生育档案。档案内容由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统一设计,包括夫妇婚姻、生育、头胎健康、是否属于照顾生育,夫妇工作单位(服务处所)状况及变化情况,由本人承诺如实申报,单位领导审核,单位加盖公章。文件还规定了对弄虚作假故意隐瞒不报的,一经查实从重处罚。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对该档案实行动态管理,适时更新,既方便查找,又便于对上述人员计划生育的专项管理,从而做到了家底清,情况明;建立了违法生育人员不良信息档案,一旦进入不良信息档案的人员,在评先、评优、提拔、奖励、晋级等方面都将受到相应的影响。一年来,共清理出自1987年7月2日《四川省计划生育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国家公职人员、私营业主和社会公众人物违法生育1563人,接受经济处罚的1530人,受到党纪、政纪处理的425人,有效纠正和澄清了一段时间传说的“计划生育政策变了”的错误认识和谣言,城乡计划生育蔚然成风,广大干部职工和村民自觉落实计划生育措施,避免了过去搞计划生育工作“一头热”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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