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主页 > 基层人大 >

对历史负责——剑阁县人大常委会监督剑门关景区灾后恢复重建纪实

时间:2010-09-13 来源:人民权力报 作者:王崇林 罗永茂
  

  “5·12”汶川特大地震,剑门雄关残垣断壁,满目疮痍。两年之后,剑门神鸟浴火重生,雄姿英发 ——栈道穿越山腰,亭台耸入云霄,山明水秀,游人如织。在这背后,凝结着剑阁全县人民以及各级各部门的顽强拼搏,也凝结着剑阁县人大常委会的大力监督。
  剑门关景区规划设计得如何?资金管理使用得如何?开发建设得如何?全县人民热切关注。县人大常委会紧紧抓住这个热点和焦点,连续三年将“加强对剑门关旅游开发建设的监督”列为年度工作要点。
  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冯安富多次强调:剑门关重建,人大肩负重任,这是县委的信任和全县人民的重托。
  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何德生多次在党组会、常委会上强调:剑门关是剑阁人民的财富,是得天独厚的旅游资源,是货真价实的真金白银,对于富民强县意义非常重大。人大一定要加强监督,对全县人民负责,对剑阁发展负责,对剑阁历史负责。
  县人大常委会对剑门关景区灾后恢复重建的监督步履稳健,铿锵有力:2008年6月19日,剑阁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9次会议作出《“5·12”汶川特大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决议》,对剑门关灾后恢复重建提出明确要求;2009年12月8日,县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市、县人大代表及机关干部视察剑门关灾后恢复重建情况;2010年3月3日,参加县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的全体县人大代表视察剑门关灾后恢复重建情况;2010年3月25日,剑阁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22次会议专题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剑门关景区灾后恢复重建情况的报告……
  为增强监督实效,做到有的放矢,推动剑门关景区开发建设,在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剑门关景区灾后恢复重建情况的报告之前,县人大常委会分管领导和相关委室负责人深入到剑门关景区进行了专题调查,写出了真实准确、资料翔实的调查报告,供常委会组成人员参阅。审议中,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县人民政府要贯彻执行国务院《风景名胜区条例》、《剑阁县人大常委会关于“5·12”汶川特大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决议》,一是严格规划,规划的眼界还要放宽,标准还要提高,要体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区域协调发展和经济社会全面进步的要求,突出风景名胜资源的自然特性、文化内涵和地方特色;二是加强保护,坚持保护优先、开发服从保护的原则,促进景区可持续发展;三是要加强利用和管理,进一步完善景区管理体制、经营体制,最大限度地提高资源利用及政府投资效益;四是优化景区环境,加强景区居民文明素质的教育和培养,提高群众的道德意识和文明水平;五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景区功能。
  县人大常委会对《决议》的执行情况和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情况组织跟踪督促检查,通过组成人员实地查看、主任会议听取情况报告等方式,使问题得到及时整改,工作得到有力推进。短短十二个月,剑门关景区恢复重建完成投资3.5亿元,创造了让省委领导赞叹不已的“剑阁速度”。

------分隔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