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宣汉县委组织5个督查组,奔赴全县54个乡镇,对县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
去年12月,县委召开人大工作会议,并下发了《中共宣汉县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进一步了解各地学习贯彻县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情况,督促会议和文件精神的落实,进一步推动依法治县进程,县委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印发县委人大工作意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对县级各部门党组织完成《意见》规定的任务提出了明确要求。同时,还印发了《关于开展县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情况督查活动的通知》。根据通知的安排,县委及时组织人员对各乡镇进行专项督查,并要求把督查的结果纳入各乡镇2010年度的人大工作目标考核。督查组由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陈联德,副主任刘永苹、李仲永、盛大军和黄义波分别带队,从县委办公室、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政府办公室和县人大常委会机关抽调精干力量组成。
督查组每到一个乡镇,都认真听取当地党委工作情况汇报,通过查阅相关资料、现场核实、召开座谈会等方式,主要就乡镇在贯彻落实县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和相关文件的基本情况、初步成效和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乡镇党委加强和改进对人大工作领导的情况,乡镇人民政府接受人大监督的情况,支持和保障人大代表依法履职的情况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督查,督查组还就各乡镇人大加强自身建设的情况特别是召开人代会和人大主席团会议的情况等进行了认真检查。
从督查的情况来看,各乡镇在县委人大工作会议召开后,认真贯彻县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和县委相关文件,对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我县人大工作的重要意义进行了广泛宣传,并专题研究部署和落实了会议安排的各项工作。
督查组对各乡镇党委在加强和改进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各乡镇人民政府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支持配合人大工作依法履职方面取得的成效给予充分肯定,还认真听取了各乡镇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督查组要求当地党委要进一步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狠抓落实,积极支持本乡镇人大主席团依法开展工作,把人大工作纳入党委工作议事日程,做到与党委工作同安排、同检查、同考核;乡镇政府要积极支持、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同时,乡镇人大主席团要充分发挥作用主动作为,主动抓、抓主动,推动乡镇人大工作迈上一个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