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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看、查、议、评” 全面诊断法院民事审判工作

时间:2010-11-23 来源:广安市岳池县人事代表工委 作者:古丽琴 胡万灵 刘唯
  

  自今年10月下旬起,岳池县人大按照市县级人大常委会2010年工作安排,重新启动自2007年后停止的人大常委会评议工作。在此次评议工作中,县人大第二评议调查组采取听、看、查、议、评方式,就人民群众关注度较高的法院民事审判工作开展评议。
  一“听”:专题听取县人民法院2008年—2010年的民事审判工作总结。岳池县人民法院自2008年来共审理民事案件4349件,结案案件3902件。通过庭外调解的方式依法达成庭外调解的案件2564件,占结案件数的65.7%,上诉的案件380件,上诉率占9.7%,上诉率居全市五县市区最低。县人民法院通过“坝坝法庭”、“女子法庭”、“建立立案调解中心”等形式,让法院调解审判工作切实深入到田间地头,深入到社会弱势群体。这些的创新做法受到调查组的大加赞赏。针对民事案件“案多人少”导致社会民事案件不能及时得到处理,影响审判质量和群众的满意度、认可度的情况,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秦宴建议法院灵活实行选人用人制度,切实解决人才缺乏的矛盾。
  二“看”“查”同步:主要查看涉及民事处理的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等相关业务庭室的工作落实情况,了解其依法履职、依法行政的情况。调查组与法院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谈话,听取各庭室履行民事审判相关职责的工作汇报,并查阅相关民事案件资料、民事案件办案规范、民事案件质量评议办法、岗位责任目标考核办法等相关资料,同时随机与当事人面谈,听取当事人对法院开展民事审判工作的评议意见。通过全方位的了解,调查组充分肯定了三个民事法庭创新工作机制,取得不错的成绩。如民一庭根据自身主要办理离婚案件,接触妇女比较多这一特点,专门成立了女子合议庭,配备女法官,充分发挥女法官耐心、细致的劝导优势,截止目前,通过女子合议庭达成的庭外调解5200余件,为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三“议”:深入乡镇,通过与乡镇人大主席、党代表、人大代表、基层法庭工作人员、村支部负责人、学校代表等社会群体召开座谈会,广泛听取社会意见。在为期一周的基层调查中,人民群众畅所欲言,对人民法院和基层法庭的诉调对接工作、保护弱势群体、多元化纠纷调解机制、开展坝坝法庭等工作给予了高度的评价。同时基层群众也提出了许多宝贵的意见建议,一是法院在计划生育、婚姻案件、抚养赡养案件等社会案件方面要树立起强大的社会责任感,加强调解,对个别人员要启动强制执行手段,以维护法律尊严和社会稳定,从而形成良好的社会风气。二是法院应加强与基层乡镇、村社机构组织的沟通联系,在执行社会案件判决等工作上,多与基层沟通,以减少因案件判决后所带来的其他社会问题。三是加强基层法庭人员配备,以减少基层法庭“人员少,案件多”,导致案件久拖不决的问题。四是多采取老百姓喜闻乐见的坝坝法庭,让法庭切实深入田间地头,同时也可以起到“惩戒一个、教育一片”的作用。
  四“评”:邀请法律界的代表召开民主评议会,以便更加全面准确地形成评议材料,为法院工作能力和工作水平的提高提供方向。参会的律师岳豪、段沧海、杨明等人提出,目前劳动争议、医疗纠纷等相关案件的赔偿标准不统一,不同法院、不同法庭采用的不同标准,从而引起群众误解,希望法院加强调研,统一标准;同时提出,法院对伤残、死亡赔偿、劳动仲裁案件的判决书内容不能模凌两可,对支持和不支持的观点应明确,判决的法律条款及用语也应清晰明确。
  在持续半个月的基层调查、走访、座谈和视察活动中,县人大第二评议调查小组广泛吸纳社会群众意见建议,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人大作为人民意愿的拥护者和执行者,也必将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把广大人民群众的需求和心声传达出来,督促法院改进自身工作,提高执法水平,加强廉政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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