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元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武斌带领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市文化局的负责同志深入到剑阁县部分乡镇,调研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剑阁县是文物大县,非物质文化遗产种类较多,包括民间音乐、民间戏剧、民间曲艺等。通过普查和整理,有17项被列为县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剑门 手杖制作工艺等3项被列为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白龙花灯、白龙纸偶、高观皮影被列为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方面,该县与其它县区一样也还存在以下困难和问题:一是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二是缺乏规范的传承体系;三是民间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流失严重;四是缺乏政策和经费支持。
调研组实地察看了剑门手杖等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生存状态、保护现状,仔细询问了传承人工作、生活情况,并与当地各级政府和市、县文化局领导共同分析了目前面临的困难和问题,探讨了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思路和措施。调研组指出,文化是“灵魂”,是一种精神力量,塑造个体和群体的“精气神”。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人类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她具有民族历史积淀特性和广泛、突出的代表性,被誉为历史文化的“活化石”和“民族记忆的背影”。2007年11月16日广元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关于加强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决定》,为加强保护工作提供了法制保障。市委提出建设川陕甘三省结合部经济文化生态强市目标,表明把文化建设提高到了战略高度,为文化大发展创造了广阔的空间。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武斌要求,要紧紧抓住机遇,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大力继承和弘扬优秀的民族民间文化,保护文化多样性,促进文化发展和繁荣,不断提升文化“软实力”。一是要纳入重点。“5.12”汶川地震后,文化部门全力以赴抓灾后恢复重建,目前已基本完成灾后重建任务,一些投资较大、前期工作较难的的文化项目也已经开工建设,现在要在继续加快推进项目建设的同时,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等工作也纳入工作重点,切实加强领导,加大工作力度,完善保障措施。二是要查漏补缺。在初步摸清非物质文化遗产“家底”的基础上,要进一步扩大普查范围、对象、内容,深入挖掘,查漏补缺,真正做到“家底清、现状明、记录全、质量高”。三是要科学整理。在整理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时,要注重可靠性、完整性、真实性,不能失去“本真”。四是要施以援手。要帮助传承人解决好工作生活中的具体困难,鼓励他们将传统技艺传承下去。这种补助对传承人而言,更多的是一种精神激励,也是一种很好的宣传。五是要走出“深闺”。要拓宽视野,创新理念,把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旅游产业相结合,主动融入市场,向外界以及更多的人群展示本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独特魅力,扩大宣传,扩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