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以前沱江出境断面常年劣V类水质,2006年濛溪河取水口仅6个月达到Ⅲ类水质,2009年全年达到Ⅲ类水质……”这些数据和情况,来源于今年12月内江市政府贯彻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全市城乡饮用水源保护管理的决定》的情况报告。这样的结果让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感到很欣慰。这来之不易的成绩既凝聚了各级党委和政府的心血,也充分体现了市人大常委会依法开展监督工作的有效性。
沱江水污染防治迫在眉捷
沱江,这条被内江人民称为“母亲河”的河流,在进入二十世纪后,特别是近20年来,随着工农业生产的发展,人口的急剧膨胀和城镇建设的不断扩张,已遭受到日益严重的污染。
翻开历年沱江水质污染记录,一桩桩事例、一组组数据,令人触目惊心,不寒而栗。据内江市志记载,七十年代以来,内江城区沱江河段水质受到上游工业区和本市工矿企业“三废”的严重污染;在一些厂矿密集的支流,受工业废水和城镇生活废水污染的影响,水质污染十分严重,仅1984年一年,沱江流域就要承受13276万吨的废水排放;九十年代,沿江有大中型企业100多家,其中不少污染性企业,主要受经济和其他利益的驱使,直接把沱江当成企业排污的主要渠道;1997年沱江河资中段1000多口网箱里的100多万公斤鱼全部死掉;2004年,又经历了“3.02”沱江特大水污染事故,惨痛的教训让沱江两岸人民对环保的重要性、紧迫性有了切身的体会和全新的认识。
近年来,水污染治理倍受关注,内江市在加强水污染治理工作上做了大量工作,但从当前的现状看,城乡饮用水源环境形势仍然不容乐观,内江420多万人民对饮用放心水一直呼声不断,有的地方问题十分突出,如不及时采取强有力措施,将会形成严重后果。同时,在饮用水源保护管理和水污染防治等方面与法律法规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需要以地方规范的形式加以巩固和推进。
监督饮水安全责任大于天
水是生命之源,水是民之所需。解决人民饮水问题关乎民生,事关稳定,确保饮水安全责任重大。为此,内江市人大常委会把加强城乡饮用水源保护工作作为人大监督的重中之重。
务实调研,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针对全市城乡饮用水源存在安全隐患,城市污水截流管线建设严重滞后,城镇生活污水直排江河,网箱养鱼、肥水养鱼破坏水质行为等问题,2009年,市人大常委会组织驻会组成人员和相关部门深入到资中鸿展工业有限公司、银山镇场镇生活污水排放口、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市污水截流管及泵站、市污水处理厂等开展调研,听取了市政府相关部门的情况介绍。通过调研,进一步掌握了全市城乡饮用水源实际情况,从中发现了一些存在的矛盾和问题,及时形成了书面调研报告,并提出了具有参考价值的建议意见。
提出议案,催生决定出台。市五届人大七次会议期间,杨长明等16名人大代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水污染防治工作的议案》被大会主席团确定为议案。为此,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王宾带领市人大常委会建环工委、农工委、市政府有关部门和部分市人大代表进行专题调研,在多次深入实地了解情况、广泛听取社会各方意见和学习其他先进经验的基础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四川省水源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内江实际,起草了《关于加强全市城乡饮用水源保护管理的决定(草案)》,经主任会和常委会讨论,多次征求市政府相关部门和县区意见,数易其稿,最终于2009年12月底,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强全市城乡饮用水源保护管理的决定》。该《决定》对全市城乡饮用水源保护的范围,工作的目标机制,防治保护的重点,以及相关责任和监督等提出了明确要求。
按照《决定》要求,市政府采取了科学划定饮用水源保护区,削减工业污染物排放,加强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治理,减少生活污染排放,加强养殖污染治理,推进农村面源污染整治,加大宣传力度,形成构筑全社会参与联运机制等一系列措施。
强化跟踪督办力求实效
为确保《决定》取得实效,市人大常委会始终把沱江水污染防治作为民生工程来重点监督和长期监督,坚持每年对全市饮用水源保护管理工作开展集中视察,坚持每年听取市政府的专项工作报告,并明确市人大常委会建工委牵头负责督办。
在加强对饮用水源保护工作的督查督办中,今年初针对沱江城区段水质污染情况,市人大常委会向市政府提交了《关于建议加强天宫堂库区水质保护函》,由建环工委具体负责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及时跟踪督办库区治理情况,确保库区能蓄一江清水;今年底,再次组织市人大常委会驻会组成人员分成两个调研组,分别到市中区朝阳镇乌龙河、黄河水库、凌黄自来水厂和东兴区小青龙河、高桥镇水厂等进行实地察看,并听取了市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全市城乡饮用水源保护管理的决定>的情况报告》。同时,结合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进行督查,市人大常委会主要领导王宾带头深入饮用水源地视察环境治理情况,开展现场办公。市人大常委会分管领导既担任市主要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又担任沱江干流重点支流球溪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市级联系领导,经常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的督促和指导,促进了饮用水源保护工作的深入推进。
在市人大常委会的高度重视和强力监督下,饮用水源保护管理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全市水环境质量总体呈稳中向好的形势。主要成效体现在:“十一五”期间,削减COD5.1万多吨,氨氮2100余吨,二氧化硫5.8万多吨,全市工业污染物排放较大幅度减少;建成内江城区污水处理厂及5座污水提升泵站和过江管道,三个县污水厂已全部建成,进一步完善了城区生活污水收集管网;通过全力推进“河长制”,近两年全市完成近40个乡镇的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 2010年各县区完成18个畜禽养殖、18个屠宰场和6个水产养殖废水治理项目;县区联手完成了乌龙河网箱养鱼取缔工作,取缔养殖户575户,支付奖励扶持资金131万元;市中区政府补偿467万元,彻底解除黄河湖水库养鱼承包合同;2010年1-11月沱江水质综合评价为Ⅱ类水质,濛溪河、球溪河、小青龙河、大清流河等基本达到Ⅲ类水质,隆昌、威远河水质均有不同程度改善。
当抚平沱江之伤,再问母亲河之水时,水清了,城美了,人民的心也亮堂了。内江市人大常委会将继续担负起为民履职的神圣责任,把监督饮用水源保护管理工作进行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