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0日,平昌县人大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和部分省、市、县人大代表一行40余人,再次深入平昌县文体会展中心建设现场,实地察看了县十六届人大第三次会议通过的《关于规划和修建平昌文体会展中心的议案》办理情况。当看到会展中心在工人师傅的手中即将完工时,参加视察的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代表们感到由衷地欣慰,他们欣慰的不仅是因为自己履行了神圣的监督职责,增强了城市综合功能,促进了县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更重要的是深切感受到了县政府及其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和认真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切实落实人大制定的议案办理意见,为推动县城建设与管理工作做出了新的贡献。
平昌是一个依山傍水的美丽城市,被誉为“小山城”。随着城市空间的不断扩展,城市配套功能的完善就显得尤为重要。通过人大代表视察发现,县城缺少一个集会议、展览、演艺、健身等多项功能为一体的会展中心。为此,在县十六届人大第三次会议上,人大代表张杰、潘传荣等11位人大代表提出了《关于规划和修建平昌文体会展中心的议案》,经大会主席团审议,最终作为议案处理。
议案提出后,县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积极筹措资金,组成专门的工作组,迅速进行规划设计。建设资金由县文体局在项目资金中出资1000万元,余下的参照BOT模式,由四川江口醇酒业集团担任业主负责进行筹措,土地由县政府无偿划拨。目前,工程建设在县文体局的监管施工下,完成了建筑面积3686平方米的主体工程,现已全面进入装饰装修阶段,预计2011年2月全面完成建设任务,确保县“两会”投入使用。
在文体会展中心建设过程中,县人大常委会3次组织人大代表实地视察,不仅督促建设进度,更监督工程质量,真正打造满意工程、放心工程。县委常委、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郑南贵在每次视察后,都召集相关部门召开专题会议,协调解决视察中发现和了解的具体问题和困难,确保工程建设按时按质完工。
这只是平昌县人大常委会改进和创新办理人大代表议案方法的一个缩影。为确保代表议案真正落到实处,平昌县人大常委会要求县政府及相关部门要严格执行《平昌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办理人大代表建设、批评、意见的办法》和“三方到场、现场办理、书面答复、代表满意”的办理机制,加强议案办理工作。县人大常委会适时对议案的办理工作进行督促,切实提高办理工作实效。2010年,县人民政府及其各承办单位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对60件建议(含议案1件)认真进行了办理,做到了“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结果”,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结率100%,代表满意率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