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主页 > 基层人大 >

集中民智 反映民意 为民履职——内江市第五届人大常委会工作回顾

时间:2011-02-17 来源:人民权力报
  

  始终在推进全市民主法制建设的大道上,履职为民促和谐,加强监督求实效——内江市第五届人大常委会完成了人民赋予的光荣而神圣的使命,为“实现新跨越,建设新内江”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履职为民促和谐
  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抓住事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带有根本性、全局性、长远性的重大事项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依法作出《关于进一步加快内江市农村公路建设的决议》、《关于加快小微水惠民工程建设的决议》等决定、决议15项。
  为确保各项决议、决定落到实处,市人大常委会还通过听取专项工作报告、视察、调查等形式,加强对决议、决定贯彻落实情况的跟踪监督。为加强城乡饮用水水源保护,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常委会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反复征求人大代表、基层群众及相关部门的意见,作出了《关于加强城乡饮用水水源保护的决定》,要求市政府加强对内江辖区内沱江等河流和所有中型水库及承担饮用水源的小型水库、水塘、堰塘的保护,减少生产、生活污染,确保饮用水安全,并每年向常委会报告贯彻落实情况。该《决定》作出后,常委会通过组织视察和听取政府落实情况的报告等形式,督促市政府抓好决定的贯彻落实。目前,全市主要河流、水库水质已逐步改善。
  加强监督促发展
  市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事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听取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120余项,就20余部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组织了执法检查,监督实效有了明显增强。
  加强对计划和财政预算工作的监督。市人大常委会自2007年开始,开展了部门预算审查监督工作,到2010年,市政府向市人大会议送审的市级部门预算由最初的3个增至60个,预算审查监督实效不断增强;定期对市本级计划和预决算执行、超收收入以及各类专项资金使用进行审查监督,确保市本级各类财政资金依法、合理、科学使用;常委会还注重发挥审计工作职能,加强对财政资金使用的审计监督,促进了市本级财政资金的依法运行。
  加强对经济社会重大问题的监督。市人大常委会对工业强市、承接产业转移、招商引资、农业结构调整、农业投入、新农村建设、城市重点基础设施建设、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等方面工作,加大监督力度,提出意见要求。
  加强对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问题的监督。市人大常委会把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被征地农民老年生活保障和养老保险制度等民生问题作为监督工作的重点工作来抓,促使人民群众关心的部分热点、难点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为进一步促进司法公正,维护司法权威,市人大常委会先后听取和审议了预防职务犯罪、刑事审判、民事审判、侦查监督等专项工作报告,推动了“两院”依法、公正、规范开展司法工作。
  切实加强法律监督,就《义务教育法》、《建筑法》、《水污染防治法》、《价格法》等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情况听取了专项工作报告或进行执法检查、调查,推动了相关国家机关执法质量的提高。特别是对全市贯彻实施《价格法》和《四川省价格管理条例》的情况进行的执法检查,促进了全市价格总体水平的基本稳定和抗震救灾工作的顺利推进。
  市人大常委会还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宣传,进一步增强了全社会的法治观念,形成了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开展了对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对市政府及各县(区)人大常委会报送的12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备案审查,促进了依法行政。
  市人大常委会共受理群众来信2705件,接待群众来访4442人次,及时转办、催办、督办,办结率100%,依法维护了群众合法权益。
  坚持党管干部和人大依法任免相一致的原则,依法做好人事任免。近年来,市人大常委会依法任免“一府两院”工作人员243人次。
  市人大常委会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对市中级人民法院等开展了工作评议,得到了内江市委的充分肯定。
  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切实提高代表议案、建议办理质量。几年来,市人大代表提出并经大会决定正式列为议案的有3件,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650件,经过各方面的努力,已全部办理落实,代表满意率达95%以上。
  市人大常委会精心组织代表培训、视察、调研等活动,为代表知情知政奠定了基础,提高了代表履职行权能力和水平;提高了代表活动经费,为代表履职提供了物质保障。
  市人大常委会采取在县(区)设立了市人大代表联络处,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组织代表参与执法检查,常委会组成人员走访、联系代表,建立代表电子邮件服务和手机短信系统等形式,加强与代表的沟通和联系,充分发挥代表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分隔线----------------------------